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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幸福是个人和社会共同创造的”——第四届劳动人权马克思主义论坛在沪举行

发布日期:2019-04-15

    4月13日,由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上海师范大学、中共上海市委党校、《青年学报》编辑部等单位联合举办的第四届劳动人权马克思主义论坛在市委党校举行,本次论坛的主题是“马克思劳动•财富•幸福理论21世纪新诠释”。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副校长郭庆松教授,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张志丹教授,全国高校文科学报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主编蒋重跃教授出席开幕式并致辞。论坛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270余名代表报名参会。开幕式由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院长蒋传光教授主持。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副校长郭庆松教授代表主办方致欢迎辞。他指出,本次论坛的主题选得非常好,独具匠心,说明了论坛设计者事先也是极其用心的。他强调,“马克思劳动•财富•幸福理论21世纪新诠释”是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种场合强调尊重劳动。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社会科学工作者座谈会中的讲话,以及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不断勉励哲学社会科学界要立足于中国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学术研究应该反映现实、关照现实。习总书记曾说,“劳动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根本力量,幸福不会从天而降,梦想不会自动成真,实现我们的共同目标,创造美好未来,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始终围绕人民,必须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从学术上研究劳动问题,对于深入学习和领会习近平关于劳动重要论述具有不可替代的推动作用。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副校长  郭庆松教授

 

    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张志丹教授代表论坛主办方介绍了论坛的筹备情况。本次论坛自公开征文以来,筹备工作前后历时近一年。收到应征论文在数量和质量、研究视域的宽度和深度方面,都大大超过以往三届。组委会共征集到100多篇论文,从中筛选出96篇论文汇集成会议论文集。应征作者的多样性特征亦十分明显,有著名的专家,也有年轻学者,学科涉及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伦理学、教育学、管理学、社会学、文化学等10多个学科领域。这表明,劳动问题研究正在成为一个广受关注的跨学科学术领域。张志丹教授认为,劳动、财富和幸福三者有着密切的关联,我们正是在劳动中创造财富从而获得幸福的。劳动研究对于马克思主义研究的纵深化推进,具有关键作用。

 

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张志丹教授

 

    全国高校文科学报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主编蒋重跃教授代表学界致辞。他结合自己早年研习《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亲身经历,指出劳动中的“异化”是要引起大家关注的现象。让劳动幸福起来,对于提高人们的劳动热情至关重要。他认为,工作中的幸福感产生后,教学科研一线的教师才会有学术思考动力,学术期刊的编辑才会愿意不断做好自己的编辑工作。所以,我们关于劳动问题的研究是非常有现实意义的。

 

 

全国高校文科学报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主编  蒋重跃教授

 

    开幕式结束后,上海师范大学知识与价值科学研究所所长何云峰教授、上海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鲁品越教授、湖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贺祥林教授、复旦大学哲学学院陈学明教授分别做了主题报告。主旨发言阶段由上海大学社会科学学部王天恩教授主持。

 

上海师范大学知识与价值科学研究所所长  何云峰教授

 

    何云峰教授在题为《劳动幸福不是一个人的事情》的主旨报告中强调,劳动幸福是个人、他人和社会共同努力的结果。要保障每个人都通过创造性诚实劳动获得超越个人能力限度的幸福程度,就必须依赖于三种力量同时发挥作用:一是个人的内生劳动动力,亦即劳动积极性,是内因,是劳动幸福的源泉;二是要将社会的公共辅助制度化,助力个人大胆地进行劳动创造的勇气和魄力;三是他人的美德与博爱支持,这是制度化保障之外的社会化协助。因此,劳动幸福不能理解为个人单打独斗地奋斗。个人必须奋斗,这是劳动幸福的基础,社会和他人应该辅助,构成劳动幸福得以保障的外部力量。最大限度地保障人人都能通过创造性诚实劳动获得超越个人能力限度的劳动幸福,这是给良善社会治理提出的最高价值追求。社会治理的最高目标就是要使三种因素产生最大合力。个人将诚实劳动的成果分为自己私人占有和交给公共占有两个部分,目的正是要获得公共的社会辅助和他人的仁爱帮助,以放大自己的个人劳动幸福能力。所以,劳动幸福是个人、他人和社会协调统一的结果。人类文明史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看成是人类不断探索将个人、他人和社会三个方面调动起来产生最大合力的试错史,从而不断地远离野蛮社会,摒弃强权社会,走向文明社会。只有文明社会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每个人都能通过创造性诚实劳动获得超越个人能力限度的幸福。

 

上海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鲁品越教授

 

    鲁品越教授在题为《论三大劳动及其创造历史的意义》的主旨报告中提出,马克思主义说到底就是人的发展史,是人学。如果要为其加个定语的话,就是劳动人学。如果说马克思主义是劳动人学的话,其中包含的一个核心含义就是劳动人权。劳动生产的不仅是物质产品,而且是人们的生活。所以,社会劳动构成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劳动概念,即一定是要为别人的劳动,才成为劳动,才成为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劳动。对劳动的理解是必须要排除个体性的,一定是要为别人的劳动。这种劳动的第一种形式是物质劳动,这是最根本的。第二种是生产精神文化的劳动。第三种就是人自身的生产,这不是生理性的活动,劳动一定是非生理性的活动。第四种是生态生产。因此,题目中的“论三大劳动”应该改为“论四大劳动”。这四种生产要协调统一,就需要有政治协调。当前我们正在强调的“五个建设”,分别对应的就是四个生产加一个政治协调。

 

湖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贺祥林教授

 

    贺祥林教授做了题为《论马克思主义视阈下体面劳动的两大基本内容》的发言。他密切联系我国当前劳动关系的现实,认为在马克思主义视域下,体面劳动具有两大基本内容,一方面是劳动者的各项权利要得到全面维护,另一方面体面劳动也要求劳动者各项义务得到履行。从维护权利的角度来说,体面劳动的首要内容至少包括八个主要方面,如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享有劳动报酬的权利,享有规定劳动时间的权利等。

 

复旦大学哲学学院  陈学明教授

 

    陈学明教授在题为《劳动的解放与劳动者的地位》的报告中强调,劳动的权利实质上就是劳动者的权利,劳动的解放实质上就是劳动者的解放,劳动的幸福实质上就是劳动者的幸福。不管这种生产劳动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是物质劳动还是非物质劳动,从事生产劳动来维护生存的人群,就是劳动者。劳动者地位的第一阶段是“劳动动物”,第二阶段是“劳动的人”。马克思揭示了劳动者在雇佣劳动制度下的从属性,包括劳动者人格的从属性,劳动者经济利益的从属性,以及劳动者在组织上的从属性。但这不是真正的“劳动的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今天,我们必须考虑如何充分保障每个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他认为,应该在法律上重塑劳动者的公民身份,将劳动者的公民身份看作是自由权利、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的复合范畴,并用劳动权制度体系来支撑这种公民身份,实现“劳动者”法律理念与制度之间的和谐与稳定。具体地说,应该从七个方面去提高劳动者的地位:提高劳动者获得经济利益的份额;提高劳动者的教育水平,为就业和创业奠定基础;让劳动者参与企业管理;让劳动者具有主人意识;尽可能地让劳动者拥有企业生产资料的股份;引导劳动者把劳动不是单纯作为养家糊口的手段,而是体验实现自我价值的快乐;使劳动者具有政治权利。

 

    下午,第四届劳动人权马克思主义论坛根据相关主题设立三个分论坛和一个期刊专场,进行了分组讨论。第一分论坛主题为“马克思财富思想与劳动幸福理论”,第二分论坛主题为“劳动精神与劳动教育”,第三分论坛主题为“科技发展、人工智能与劳动发展”。各分论坛的专家学者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非常深入而热烈的研讨。在论坛中,“劳动幸福”“劳动权利”“劳动精神”“劳动教育”“人工智能”“自由劳动”“劳动正义”等成为专家们发言的高频词。

 

 

    在分论坛之后,主办方还设置了学者与学术期刊主编和编辑对话环节,以解答学者们在发表文章方面存在的困惑。

 

    在随后举行的闭幕式上,各分论坛分别派出代表汇报了本组讨论情况,并举行了优秀论文颁奖仪式。组委会邀请与会专家代表从青年学者(第一作者为副教授及以下职称和研究生)的论文中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并颁发了荣誉证书。

 

 

    最后,上海师范大学知识与价值科学研究所所长何云峰教授做了总结发言并介绍了对未来研究的展望。大会在浓厚的学术氛围和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

 

 

文、图、来源 ▏社联科研处       编辑 ▏许峥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