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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WTO法研究会举办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案专题研讨会

发布日期:2018-04-20

    4月17日,上海市WTO法研究会、同济大学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及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联合举办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案专题研讨会,针对美国最近就“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措施”向WTO提出磋商请求案(DS542)的应对进行研讨。

    研讨会由同济大学国际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单晓光教授主持,上海市WTO法研究会会长、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张乃根教授、同济大学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徐明副教授分别做主旨发言。来自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政法学院、杭州师范大学、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弼兴律师事务所、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上海旭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电气集团等单位的40多位专家学者和实务界人士与会研讨。

 

 

    张乃根教授简要分析了DS542案的由来和美方诉求,并得出初步结论:TRIPS协定第3条第1款第一句的前半句国民待遇非常严格,但应具有可比性;就《合同法》的技术转让合同相关规定(国民待遇)和《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第24条、第27条比较,具有可比性,后者可能构成非国民待遇;《条例》第29条与《合同法》有关规制滥用知识产权的规定等同,无歧视;作为外国投资一部分的转让技术,目前受作为特别法的《中外合资经营法实施条例》第43条调整;但是,我国年内将通过新的《外资法》,可能取消此类规定。

    徐明副教授阐明了此案发生的政治、经济背景,并强调我们应当坚定《中国制造2025》国家战略路线、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并警惕知识产权滥用、核查加入WTO后应当履行的承诺、密切关注“特别301条款”的变化趋势、做好应对工作。

    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前任院长、现任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教授、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陆飞老师等十多位与会学者也对此案发表了各自的见解。会议自由发言阶段反响热烈,来自上海电气、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实务界与会代表特别分享了近年来在技术转让和技术申请中的新问题。

    最后,张乃根教授进行了总结发言,强调应对此案予以高度重视。如果美国获胜,中国后续会受到较大不利影响,鼓励各位与会代表紧密跟踪案件进展,并希望大家保持密切联系,为中国政府WTO争端解决实践提供有效对策和可行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