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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评选2018-2020年度“优秀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5

各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各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党工组:

 

    为推动本市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培育和建设,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管理和考核,积极引导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中发挥作用,市社联决定开展2018-2020年度“优秀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选标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开展科研、学术活动,为党和政府的决策以及社会各界提供决策咨询和自身建设与管理等方面作出较好成绩,取得较好社会效益。

 

    2、评选范围:凡2017年底前成立的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均可申报。

 

    3、评选办法与进度:申报评优的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在总结2018-2020年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上述评选标准填报《“优秀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评选申报表》并另附2000字左右的书面总结以及相关佐证材料,于8月10日前报市社联学会处。将由社联组织所属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互评;在此基础上,经由有关领导和特聘专家组成的评选委员会终评决定。

 

    对经评选决定的优秀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将在今年下半年举行的市社联第十一次学术团体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

 

 

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1年7月5日

 

 

 

附:上海市社联2018-2020年度“优秀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评选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