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11-13
各区(县)宣传部:
为服务基层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宣传部、市社联的部署和安排,东方讲坛办公室组建专家宣讲团,将于近期深入东方讲坛举办点开展宣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讲安排
宣讲时间为2014年11月28日至2015年1月,宣讲受众为社区(街道、乡镇)干部群众。讲座信息将分批次在《解放日报》上刊登。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区(县)宣传部指定专人负责本次宣讲活动的组织联络工作,并及时将本区(县)宣讲活动计划表报讲坛办公室,讲坛办公室负责讲师的调配。
(二)本次宣讲活动经费补贴(标准参照东方讲坛相关规定)由各举办单位先行垫付。活动结束后,讲坛办公室统一与各区(县)宣传部结算。
(三)宣讲活动结束后,各区(县)宣传部需提交在本区(县)开展东方讲坛宣讲活动的总结报告及相关照片。
(四)有关宣讲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讲坛办公室,以便提高服务的质量。
联系人:王虹
联系电话:53067631、13636695340
电子邮箱:dfjtwh@163.com
附件:宣讲活动计划表
东方讲坛办公室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