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赚钱+慈善≠获得伦理--恩德勒在“经济伦理国际论坛”上的演讲引起不同反响

发布日期:2009-03-30

        2008年12月23日,由市伦理学会等单位共同主办的第六届“经济伦理国际论坛”在上海社科院举行。论坛的主题是“财富创造与经济伦理”,特邀欧洲经济伦理网络、国际经济伦理学会的创始人,国际企业、经济学和伦理学学会(ISBEE)前会长、美国圣母大学门多萨商学院国际商务伦理学教授乔治?恩德勒(Georges Enderle)博士作为主讲人。市伦理学会副会长、上海社科院经济伦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陆晓禾主持论坛,来自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师范大学等高校的多位经济伦理专家参与了此次论坛。
        乔治?恩德勒做了题为“财富创造与经济伦理”的主题报告,主要从三个层面阐述他对“财富创造”及其与经济伦理关系的理解:
        1、从新角度来看待财富创造问题。恩德勒并没有把“创造财富”狭隘地理解为赚钱,他认为,要从全球角度来衡量“财富创造”,必须全面地从道德、宗教、文化角度来加以考虑。他援引《国富国穷》一书的观点,从历史的角度指出富国之所以富,穷国之所以穷的原因以及全球化中赢家与输家的区别,又以全球金融范围内的经济危机为背景,揭示了如下事实:现在经济学家和企业管理层虽然在谈财富创造的同时也常常引入企业社会责任概念,但本质上还是谈企业业务,即使有自己的价值观,却难以证明其合伦理性。这些都不是对“财富创造”的全面理解。
        2、澄清财富概念。不同的语言中“财富”有不同的含义。恩德勒教授认为,财富本质上意味着私有财富与公共财富之和,是个复杂概念,涉及四种资本形态:物质性、自然性的资本,金融财富性的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财富创造”不是聚敛和拥有财富,财富创造具有内在价值和工具性价值,并涉及到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另外,财富创造永远包含社会财富公平分配的概念。那么创造财富的动机和动力在哪里?恩德勒认为,既然国家财富是私有与公共财富之和,那么真正创造财富的动机,是既有利己性(追求私利),又有利他性(创新的精神、发现和服务他人的乐趣,维护国家的荣耀)。他着重强调,在创造财富过程中,生产、分配的功能往往合二为一。显然,恩德勒所理解的“财富创造”涉及的内容丰富而广泛。
        3、“财富”与经济伦理的碰撞。恩德勒指出,当我们用一个非常丰富的概念来理解财富创造的时候,必须以伦理为其核心。现在有些观点认为赚钱之后单纯地搞一些慈善或者帮一小部分人,就能让创富过程获得了伦理,恩德勒对此并不赞同,他提出应该让创富过程本身贯穿着伦理,并从长远角度来关注可持续发展。
        对于恩德勒的主题演讲,与会专家学者给予了热烈的回应。有学者指出,恩德勒是用一个“创造财富”的概念构造了一个逻辑上非常自恰的体系,并试图用这样一个概念来破解经济伦理这些年来遇到的一些困境。但有学者也提出了疑问,实际上,经济领域中真正在运行的仍然是“经济人”假设和“利润最大化”原则,怎样找到其伦理资源是需要解决的重要的问题。还有学者则认为,恩德勒教授的“财富”和“创造财富”这个概念是既狭隘又宽泛的,到底能不能超越经济学的视野来定义“财富”,寻找到一个更丰富的概念,另一方面,有些问题并不能够仅仅通过对财富进行重新定义来加以解决。也有学者提出了“common good”和“public good”是什么关系的问题。
        对于与会者的点评和提问,恩德勒指出,应更多地从正面关注怎么把问题分析清楚,就实际运营而言,虽然现在“利润最大化”还是核心,但也出现了一些变化,他举了一些公司报告中具体的衡量指标,以及一些伦理原则对经济的负面影响有效约束。针对其“财富”概念宽泛或者狭隘的问题,恩德勒回答,经济伦理学家的角色或者作用确实是有限的,不能在很大程度上去影响经营者,我们能做的不过是回到历史,让他们看一下有关的经验教训,提供一些事实,敦促别人反省,要来扩大“创造财富”这一概念,还需付出很多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