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术团体 > 学会动态 > 学会活动 > 正文

社会建设把社会还给社会

发布日期:2008-03-21

        2007年12月15日,在上海社会科学院举行了上海市社会学学会2007年的学术年会。年会的主题为:“社会转型与社会建设”。四个专题分论坛为:社会转型与社会结构;社会和谐发展与社会政策;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理论与实践;社会工作与和谐社会建设。此外,作为学会年会的系列学术活动,华东政法大学、复旦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以及华东理工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合作,先后在本校举办了四场专题研讨会。本届学术年会有来自本市高校、研究院所和实际工作部门的学会会员以及高校社会学系或社会工作系的研究生共150余人。开幕式由上海大学副校长、学会副会长李友梅教授主持。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朱耀人到会祝贺。
        学会秘书长潘大渭研究员向大会汇报了学会在2007年开展的工作和2008年的工作打算。学会副会长、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卢汉龙研究员代表学会向大会报告了本届年会优秀论文的评选工作。
        卢汉龙还以“公共服务与社会发育”为题,为大会作了第一个主题演讲。他认为,“公共服务”是指一个和市场化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由法律授权的公共政府所提供的职能,同时也包括某些企业与社会性组织提供的服务与参与。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确实在加快社会事业的改革步伐,国家的控制力在减低,现代公民社会开始形成。从80年代开始,村民自治和城市市民的自治从法律上得到确立。在公共服务领域,社会组织快速成长。现在一些“百姓呼声”实际上是公众的一种需求。虽然目前在组织形态上还需进一步发育,但这些需求实际上已经开始向国家传递信息。社会组织主要是依靠市场的力量发育起来的,而不是依靠政府的培育。
        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研究院院长彭希哲教授作的主题演讲题目是:“户籍制度的改革与两元体制的结构”。他提出:第一,目前,城市户籍的完全放开,既不现实,也不必要。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取向应当是逐步剥离附加在户籍之上的种种福利附加,使户籍登记和管理的功能回归本位;第二,户籍制度的改革应当是权利的重新界定和利益的广泛调整。社会政策制定的基础应当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对象人群的人口和社会特征,以及相关政府的资源与治理能力;第三,中国城乡二元社会的解构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户籍制度改革进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乡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的对接程度。
        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徐安琪研究员就“婚姻暴力研究:概念厘清与性质区分”为题,对家庭暴力问题作了详尽的分析。她指出,中国婚姻暴力的主要特征为:丈夫殴打妻子较多,但互殴也占相当比重;农村婚姻暴力发生率显著高于城市;年轻的、低学历男性动武多。为了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家庭的夫妻暴力,应尽快把家庭暴力防治法纳入立法程序,倡导对家庭暴力“容忍度为零”的公众意识,形成社会各方协同预防和应对家庭暴力的组织及运作机制,让施暴者对自己的野蛮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封积文作为上海大学社会学系的硕士研究生,在大会作了题为“国家视野下的乡村社会建设:1949-2002——基于产权制度安排的视角”的主题发言。
        会长邓伟志教授作了总结发言。他指出,大会的主题发言题材广泛,内容精彩。如果要归纳为一句话,就是当今社会正在把社会还给社会。我们的政府正从无限政府转化为有限政府,从直接政府转化为间接政府。在这样的情势下,社会学应该举起自己的双手拥抱这个“回归”。社会建设离不开社会学的指导。与此同时,社会学应该解放思想,而解放思想是无止境的。我们应该不断解放思想,迎接社会学春天的到来。

(市社会学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