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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级差地租理论新思考”学术座谈会

发布日期:2014-06-17

    4月11日下午,经济学会学术委员会在市社联星期五茶座举办“关于城市级差地租理论的新思考”学术座谈会。会议由学术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社科院经济所副所长权衡主持。
    复旦大学教授王克忠首先介绍了自己多年学习研究马克思关于级差地租理论的一些思考。他提出,在一块土地上的每一项投资都有二重性收益,即在产生级差地租Ⅰ、Ⅱ外,还必定对投资地的周边地块产生辐射作用而引发土地增值。现实中,特别是城镇化进入高速发展期,这种辐射效应大量地、经常地存在。这里的增值与马克思所说的级差地租Ⅰ、Ⅱ是同一形态,还是级差地租的新形态?他认为,这是级差地租的新形态,可定义为级差地租Ⅲ。他希望各位专家帮助分析这一观点在理论上能否成立,对实际工作是否有意义,从而更好地开展研究。
    对王克忠教授多年来孜孜不倦地坚持学术研究为社会服务的精神,与会者一致表示敬意,并从不同角度对“级差地租Ⅲ”的含义、科学性等发表了各自的观点。 
    经济学会副会长、易居房地产研究院院长、华师大教授张永岳表示,王教授从基础理论着手试图概括一个新的范畴,有勇气、有创见、有价值。在理论上,依据马克思级差地租理论,由级差地租Ⅰ、Ⅱ的“外部性”(又叫“外部效应”或“溢出效应”)产生新的价值,称之为“级差地租Ⅲ”,这从探讨角度看有积极意义。但要形成一个新的理论还需要丰富和深化,并要在更大的理论体系中进行多角度验证。就现实而言,提出“级差地租Ⅲ”有积极作用。如地铁开通了,地铁附近地块房价就上涨了,这种溢出效应而产生的级差地租,应该归谁所有?如何分配?如果能进行前瞻性研究,增强预见性,不少问题可以避免。
    市房产经济学会常务副会长李国华回顾上海旧城区改造取得成功的事实,说明马克思关于级差地租的理论对实践有重要的指导作用。针对“级差地租Ⅲ”的命题,他认为,土地使用者追加开发投资改善环境和基础设施的结果,客观上不仅使被开发的土地增值,引起级差地租Ⅱ的增加,而且对周边地块产生“辐射”效应,引起级差地租Ⅱ的增加。从马克思对级差地租分类的依据看,级差地租Ⅰ的形成条件是“区域”,级差地租Ⅱ的形成条件是“投资”,而王克忠教授所说的“级差地租Ⅲ”的形成条件仍然是“投资”,实质上已包含在级差地租Ⅱ之中了。
    经济学会副秘书长、《资本论》研究专委会主任、复旦大学泛海书院常务副院长严法善认为,王克忠教授命题的意义在于研究土地开发后的溢出效应归谁所有。房地产开发,带动周边地块价格上升,这种增值正是因地理位置(区域)的优势而产生的,按照马克思对级差地租的分类,可归结到级差地租Ⅰ之中,因此不宜再提出一个“级差地租Ⅲ”的问题。
    经济学会副秘书长、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上海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鞠立新认为,马克思的级差地租指的是农业地租,王克忠教授讲的是城镇地租。在上海这样的大都市,近郊集体经济的农村,一大批土地占用者都“发财”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说明现有的土地使用、管理制度存在问题,从经济学上说,这是上海近郊的地理位置优势形成的土地增值,这种溢出效益应归到级差地租Ⅰ的范畴。 
    华东师范大学教授陈伯庚认为,王克忠教授提出的“级差地租Ⅲ”有积极意义,但就其内容而言马克思论述的级差地租Ⅱ已经涵盖了。他简述了几点看法:1、城市土地级差地租问题本质上是建筑地租问题。土地区位是级差地租Ⅰ产生的主要原因,地铁改变交通条件,从而使附近建筑地块升值,带来级差地租。2、土地垄断价格是级差地租的主要来源。土地垄断价格产生的原因在于:土地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土地的稀缺性;土地需求的无限性。3、马克思论述建筑地段的地租时明确指出,不仅人口的增加,以及随之而来的住宅需求的增大,而且固定资本的发展都必定会提高建筑地段的地租。4、在城镇化过程中,地价必然上升。建筑投机者的真正对象不是房屋而是地租。5、建筑地租造成土地升值,并直接地成为开发商超额利润的主要来源。6、级差地租收益由市场分配,政府、开发商和银行各自得到一定的份额。 
    经济学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专委会主任、华东师范大学教授陈承明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如今不同经济领域的市场化程度并不一样,还存在要素市场缺失现象。金融领域市场化步伐较快,已没有无偿使用的资金了,但在土地资源领域总体上不收地租,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放弃了土地的所有权,这不仅使很多土地收益流失,而且使土地的利用效率下降。因此,要发展和创新级差地租,必须从征收绝对地租开始。
    经济学会名誉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袁恩桢在总结发言中指出,经济学的一个很大特点就是实践性。王克忠教授提出“级差地租Ⅲ”的问题已经多年了,这个问题相当重要。级差地租会产生哪些正、负效应,会否推高经济发展成本,产生泡沫,等等,需要很好研究。今天大家提出不少问题,涉及到西方经济学与马克思经济学融合的问题,可以结合起来一起研究。
    权衡指出,级差地租Ⅰ、Ⅱ、Ⅲ如何划分,关键看来源。在逻辑上,还是要同马克思的研究一致起来。今天这样的探讨很有价值。以前,基础理论的创新研究做得不够。级差地租、价值理论等还有不少问题有待于深入研究。资深学者基础理论扎实,希望今后能进一步开展这方面的研究,并能带领青年学者一起研究。(经济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