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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推进上海旧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工作(1)---刘 虓

发布日期:2004-11-19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起点和最终落脚点是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把解决人民群众的疾苦作为第一要务。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几年来,上海的住宅建设突飞猛进,人民居住水平有了巨大改善。但由于历史欠帐,需要旧区改造的量还很大;人民生活水平、居住质量差距很大,还有相当部分居住在旧屋内,居住环境、质量均较差,尤其是同千家万户生活有直接关系的物业管理在服务观念、服务水平等方面还存在着不少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老百姓感到不满意。我们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检验的最终标准应是人民满意不满意,关心千家万户的物业服务,尤其是关心还居住在旧房内,生活环境还比较差的居民的居住环境更是落实“三个代表”思想最现实、最直接的体现。因此,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必须联系实际,不断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不能“空对空”、“两张皮”,而是要讲实效,在解决现实生活中难点问题上下功夫。本文就如何做好旧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解决一些难题问题作些探索。 

一、开拓创新,更新旧居物业管理理念 

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旧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尤其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发展是目的,改革是动力,稳定是基础。没有发展的支持,改革与稳定无法实现。这三步棋下好了,就会相互促进;如果有一着乏力,其他两者也会陷入困境,还可能影响全局。而推进旧居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与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具体而言,必须正确认识“两个关系”。

(一)正确认识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与体现效率与公平、发挥好政府公共职能的关系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些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解决,需要有一个过程。旧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中的矛盾,许多是历史遗留问题。如上世纪80年代建造的公房,因限于当时的认识和经济水平,大多设计标准较低;有些往往是多家单位集资建造,造成多头管理或无人管理;一些解放初期建造的房屋、旧式里弄小区,由于基础设施差,年久失修,从严格意义上看,这些旧居住小区并不具备物业管理的条件。对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历史的欠帐,物业管理企业无法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如果只是对新建商品房居住小区强化物业管理,而对旧居住小区放松管理,甚至听之任之,使其物业管理水平越来越差,这是有悖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落脚点,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目前,居住在旧居住小区内的群众近50%,对他们的居住环境能漠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而且,限于目前的国力,不可能在三五年内把这些旧居住小区全部改造拆除,这批旧居住小区还会存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再从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角度看,既不可能也不应该在短短的几年内把市区全部旧房改造完,还要为以后的城市发展留下充足的空间。因此,在今后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如何抓好旧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仍然是一个重要的课题。作为政府部门,在对待这个历史欠帐、历史遗留问题上,必须体现效率与公平,积极发挥政府的社会管理、服务的功能,从管理体制、财政政策方面对旧居住小区物业管理进行必要的倾斜,使旧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保持一定的水准,小区居民的居住环境有一定程度的改善和提高。

(二)正确认识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与兼顾各方利益、关心弱势群体的关系

从发展方向看,发展市场化物业管理,有偿服务,按质论价是使物业管理良性发展的有效运行机制。但是,我们面临的严峻现实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而且数量逐渐增多,富裕的层次也逐步提升;同时,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在经济上还处于弱势地位。一般来说,居住在旧住宅小区内的居民经济能力相对比较低。他们之中,或由于企业经济效益不佳,或是本人年龄大,文化知识、技术水平偏低,在剧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因而经济收入处于中低层,一时较难有经济实力购买商品房来改善居住条件。也有一些家庭,由于过去响应国家号召,支内支边几十年,或上山下乡十几年,当时为国家分担困难,现在上有老,下有小,负担沉重,处于经济弱势地位。更有一部分老弱病残的家庭,经济上更窘迫。对这部分弱势群体来说,且不说奢望居住新建商品房,就是连支付正常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等基本生活保障费用也有一定的困难。因此,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在大力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中,必须充分关心和帮助这部分弱势群体。当然,我们不可能回到过去福利住房制度的老路上去,也无能力一下子大幅度提高广大职工工资中的住房资金含量,但也不能一下子把售后房的物业管理费、旧公房的租金提高到市场价位,只能根据我国的国情,结合不同群体的实际经济能力,采取不同的政策取向,兼顾各方利益,尤其是关心弱势群体。目前正推行的廉租住房制度,正在扩大覆盖范围,就是这一取向的具体体现。但是,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落实,真正把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到实处,落到最基层。 

二、旧居住小区概况 

目前,本市旧居住小区的情况,通过调查研究,基本如下:

(一)概况

在上海众多的居住小区中,我们通常把1992年以前建造的住宅小区称为“旧居住小区”,以区别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以后,上海大规模建设的新建商品房小区。相对上海的新建商品房小区,旧居住小区普遍存在着设计理念老化、功能不齐全和管理相对薄弱等诸多缺点。

全市目前共有各类物业约4亿平方米,其中居住物业约2.46亿平方米。其中,直属公房0.3亿平方米,系统公房0.2亿平方米,两项相加约为居住总量的20%;私有住房约1.96亿平方米(其中售后公房0.8亿平方米,其余1.16亿为老私房和新建商品房)。

截止2003年6月,全市共有居住小区6851个,核准登记的业主委员会有4158个,物业管理公司有2257家,从业人员约11.8万人。其中约80%的居住物业由物业企业管理,其余由单位或个人管理。

在这些居住物业中,以3000万平方米直管公房,8000万平方米售后房和2000万平方米系统房,构成了旧居住小区的主体,约占全市住房的53%,居住着全市一半以上的城市居民。如何搞好这些旧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直接反映出上海物业管理的整体水平。做好这些旧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不仅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的最直接反映,而且,这些居民对物业管理的反映也是对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工作检验。

(二)旧居住小区的分类与管理

1.3亿平方米旧居住小区的建造,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历史阶段。1.清朝末年到新中国成立前建造的房屋,最长房龄在100年以上,如黄浦区的原南市春源里。2.建国后到70年代初修建的工人新村,如徐汇的东安新村等。3.上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初的沪住型房屋,如徐汇田林新村、虹口区曲阳新村等。

而承担这些旧小区的管理单位,则通常是由原房管所转制而来的物业公司承担。几十年来,历史地、客观地分析,原房管所为政府承担了大量的管理和服务职能,通过日常地维修养护,使旧房保持最基本的居住需要,为其中的居民排忧解愁,为社会的稳定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也涌现了一大批先进人物,如为民服务标兵、全国劳模、西部集团水电工徐虎。他几十年如一日,勤勤恳恳为民服务,赢得了广大居民的好评。类似徐虎的劳模、先进人物在全市房管系统有一大批。

(三)原管所转制物业公司情况

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原房管所机制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的发展。自1996年起,全市167个房管所先后通过改制、改组等方式,转制为123家产权多元或者民营物业管理企业,从根本上走向市场,服务百姓。具体情况见表1、图1。

 

1:原房管所转制前后情况

95年原有

房管所

人数

产业面积万M2

2002年底转制物业公司

职工人数

产业面积万M2

接受社会物业万M2

167

21403

5296

123

14808

30746

772

 

1:转制物业公司管理产业情况,以杨浦为例,1996年改制前与2002年对比分类: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起点和最终落脚点是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把解决人民群众的疾苦作为第一要务。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几年来,上海的住宅建设突飞猛进,人民居住水平有了巨大改善。但由于历史欠帐,需要旧区改造的量还很大;人民生活水平、居住质量差距很大,还有相当部分居住在旧屋内,居住环境、质量均较差,尤其是同千家万户生活有直接关系的物业管理在服务观念、服务水平等方面还存在着不少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老百姓感到不满意。我们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检验的最终标准应是人民满意不满意,关心千家万户的物业服务,尤其是关心还居住在旧房内,生活环境还比较差的居民的居住环境更是落实“三个代表”思想最现实、最直接的体现。因此,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必须联系实际,不断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不能“空对空”、“两张皮”,而是要讲实效,在解决现实生活中难点问题上下功夫。本文就如何做好旧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解决一些难题问题作些探索。 

一、开拓创新,更新旧居物业管理理念 

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旧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尤其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发展是目的,改革是动力,稳定是基础。没有发展的支持,改革与稳定无法实现。这三步棋下好了,就会相互促进;如果有一着乏力,其他两者也会陷入困境,还可能影响全局。而推进旧居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与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具体而言,必须正确认识“两个关系”。

(一)正确认识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与体现效率与公平、发挥好政府公共职能的关系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些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解决,需要有一个过程。旧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中的矛盾,许多是历史遗留问题。如上世纪80年代建造的公房,因限于当时的认识和经济水平,大多设计标准较低;有些往往是多家单位集资建造,造成多头管理或无人管理;一些解放初期建造的房屋、旧式里弄小区,由于基础设施差,年久失修,从严格意义上看,这些旧居住小区并不具备物业管理的条件。对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历史的欠帐,物业管理企业无法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如果只是对新建商品房居住小区强化物业管理,而对旧居住小区放松管理,甚至听之任之,使其物业管理水平越来越差,这是有悖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落脚点,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目前,居住在旧居住小区内的群众近50%,对他们的居住环境能漠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而且,限于目前的国力,不可能在三五年内把这些旧居住小区全部改造拆除,这批旧居住小区还会存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再从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角度看,既不可能也不应该在短短的几年内把市区全部旧房改造完,还要为以后的城市发展留下充足的空间。因此,在今后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如何抓好旧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仍然是一个重要的课题。作为政府部门,在对待这个历史欠帐、历史遗留问题上,必须体现效率与公平,积极发挥政府的社会管理、服务的功能,从管理体制、财政政策方面对旧居住小区物业管理进行必要的倾斜,使旧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保持一定的水准,小区居民的居住环境有一定程度的改善和提高。

(二)正确认识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与兼顾各方利益、关心弱势群体的关系

从发展方向看,发展市场化物业管理,有偿服务,按质论价是使物业管理良性发展的有效运行机制。但是,我们面临的严峻现实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而且数量逐渐增多,富裕的层次也逐步提升;同时,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在经济上还处于弱势地位。一般来说,居住在旧住宅小区内的居民经济能力相对比较低。他们之中,或由于企业经济效益不佳,或是本人年龄大,文化知识、技术水平偏低,在剧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因而经济收入处于中低层,一时较难有经济实力购买商品房来改善居住条件。也有一些家庭,由于过去响应国家号召,支内支边几十年,或上山下乡十几年,当时为国家分担困难,现在上有老,下有小,负担沉重,处于经济弱势地位。更有一部分老弱病残的家庭,经济上更窘迫。对这部分弱势群体来说,且不说奢望居住新建商品房,就是连支付正常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等基本生活保障费用也有一定的困难。因此,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在大力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中,必须充分关心和帮助这部分弱势群体。当然,我们不可能回到过去福利住房制度的老路上去,也无能力一下子大幅度提高广大职工工资中的住房资金含量,但也不能一下子把售后房的物业管理费、旧公房的租金提高到市场价位,只能根据我国的国情,结合不同群体的实际经济能力,采取不同的政策取向,兼顾各方利益,尤其是关心弱势群体。目前正推行的廉租住房制度,正在扩大覆盖范围,就是这一取向的具体体现。但是,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落实,真正把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到实处,落到最基层。

二、旧居住小区概况 

目前,本市旧居住小区的情况,通过调查研究,基本如下:

(一)概况

在上海众多的居住小区中,我们通常把1992年以前建造的住宅小区称为“旧居住小区”,以区别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以后,上海大规模建设的新建商品房小区。相对上海的新建商品房小区,旧居住小区普遍存在着设计理念老化、功能不齐全和管理相对薄弱等诸多缺点。

全市目前共有各类物业约4亿平方米,其中居住物业约2.46亿平方米。其中,直属公房0.3亿平方米,系统公房0.2亿平方米,两项相加约为居住总量的20%;私有住房约1.96亿平方米(其中售后公房0.8亿平方米,其余1.16亿为老私房和新建商品房)。

截止2003年6月,全市共有居住小区6851个,核准登记的业主委员会有4158个,物业管理公司有2257家,从业人员约11.8万人。其中约80%的居住物业由物业企业管理,其余由单位或个人管理。

在这些居住物业中,以3000万平方米直管公房,8000万平方米售后房和2000万平方米系统房,构成了旧居住小区的主体,约占全市住房的53%,居住着全市一半以上的城市居民。如何搞好这些旧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直接反映出上海物业管理的整体水平。做好这些旧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不仅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的最直接反映,而且,这些居民对物业管理的反映也是对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工作检验。

(二)旧居住小区的分类与管理

1.3亿平方米旧居住小区的建造,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历史阶段。1.清朝末年到新中国成立前建造的房屋,最长房龄在100年以上,如黄浦区的原南市春源里。2.建国后到70年代初修建的工人新村,如徐汇的东安新村等。3.上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初的沪住型房屋,如徐汇田林新村、虹口区曲阳新村等。

而承担这些旧小区的管理单位,则通常是由原房管所转制而来的物业公司承担。几十年来,历史地、客观地分析,原房管所为政府承担了大量的管理和服务职能,通过日常地维修养护,使旧房保持最基本的居住需要,为其中的居民排忧解愁,为社会的稳定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也涌现了一大批先进人物,如为民服务标兵、全国劳模、西部集团水电工徐虎。他几十年如一日,勤勤恳恳为民服务,赢得了广大居民的好评。类似徐虎的劳模、先进人物在全市房管系统有一大批。

(三)原管所转制物业公司情况

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原房管所机制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的发展。自1996年起,全市167个房管所先后通过改制、改组等方式,转制为123家产权多元或者民营物业管理企业,从根本上走向市场,服务百姓。具体情况见表1、图1。 

1:原房管所转制前后情况

95年原有

房管所

人数

产业面积万M2

2002年底转制物业公司

职工人数

产业面积万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