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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营造法院文化----顾伟强

发布日期:2004-11-19

中共上海市委作出在全市开展“世博会与上海新一轮发展”大讨论重大决定后,市委政法委结合全市政法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世博会与上海新一轮发展”政法专题研讨活动,我们高院党组高度重视,将这次大讨论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落实。党组一班人多次进行学习讨论,并及时下发了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大讨论的通知。大家一致认为,世博会使上海面临新一轮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在这一重要时刻,市委及时作出大讨论的决定,是一次重要的思想发动,影响深远,意义重大。一班人清醒地认识到,在上海新一轮发展中,法院的审判任务将更加繁重和艰巨,要自觉把审判工作融入加快上海发展这一大局,为上海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贡献。同时,法院自身的发展作为上海大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直接影响到上海的整体发展。因而,加快法院自身建设,尤其是先进的法院文化建设,对塑造上海城市精神,提升上海的城市文明程度,促进上海的整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法院文化建设在塑造上海城市精神中的重要意义

所谓文化,是指人类在长期的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是指一定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结构。就法院文化而言,它既有中国传统法文化的底蕴,又有社会进程中法文化发展的丰富内涵。从今天的角度来审视,法院文化作为一种特有的文化形态,是指以法官为主体的法院干警在较长时期的审判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共有的精神、行为准则、作风及其特有的行为方式和物质表现的高度概括。与其他文化形态相比,法院文化除了一般文化所具有的时代性、历史性、民族性的特征外,还具有自己显著的特点,即:权威庄重性。法院文化应当是权威、庄重而圣洁的。正如马克思所言:“法官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独立超然性。法院文化必须独立、中立、超然,疏离和超越一般的世俗文化;高度专业性。法官作为法院文化的主体,必须受过专业训练,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和系统的法律知识水平。

一般而言,法院文化主要包括三个层面:即法院精神文化,主要指法官的司法理念,精神风貌,价值观念,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文化品味等,这是法院文化的核心层面;法院制度文化,主要指规范法官群体行为的各种管理规范和制度。这是法院文化中比较稳定和规范的制度层面;法院仪式文化,主要包括法院建筑的风格,审判法庭的风格,法官办公室的仪式要求,法官服的仪式要求,法官法言法语的要求,法官工作时的举止仪容的要求等,这是法院文化的形象层面。

具体来说,根据我们这几年的实践,我们感到法院文化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积极向上的人文环境。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代表党和人民行使审判权。法院工作的根本宗旨是为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服务,其工作思路的确定、工作方案的拟定、工作措施的落实都应朝着追求进步、力争上游、争创一流的目标努力,人民法官应当以积极健康的精神状态,建功立业的雄心壮志,勇于思考、勇于探索、勇于创新的时代精神投身于工作之中,不断创造新的业绩。

二是公正效率的价值观念。“公正与效率是21世纪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人民法院的全部司法活动,要做到审判公开、程序合法、审限严格、裁判公正、依法执行。要把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作为新世纪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审判工作的灵魂和生命,树立起“公正、效率”的价值观念,把锲而不舍追求公正与效率作为新世纪法院全部工作的目标。

三是清廉奉公的职业道德。法官这一职业决定了法官必须做到,忠于职守,精通业务;清正廉洁,克己奉公;谨言慎行,保守秘密;刚直不阿,实事求是;严肃执法,举止文明。要强化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公正清廉的职业道德观念。

四是公平正义的整体形象。法院的整体形象是由法官个体的一言一行构成的,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公正司法、文明办案是每一位法官的必备素质。

五是科学严谨的管理规范。教育是基础、监督是关键、制度是保证、激励是动力,通过科学严谨的管理规范,使干警受制于有形的制度,遵循于无形的规范。

法院文化在培育先进政法文化,塑造城市精神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城市精神是城市精神面貌、管理水平和市民素质的综合反映。法院作为担负特殊职能的国家审判机关,是社会正义的守护者,也是排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不仅对法官职业群体自身整体素质和形象提出明确要求,而且作出的裁决对社会公众具有宣示作用,对城市市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法律素质的养成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因而,作为政法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法院文化建设,是塑造上海城市精神的内在需求,是提升上海城市品位,构造新世纪上海城市精神的重要抓手。可以说,上海城市精神的塑造离不开先进的上海法院文化的养成。对法院内部来说,先进的法院文化可以积极引导广大法官自觉公正的行为,充分激发广大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挖掘他们的潜能,最终促进审判工作的全面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法院文化建设对法院工作起着根本性、基础性和长期性的推进作用,所以说培育法院文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上海法院近年来在营造法院文化方面的初步实践 

培育法院文化,营造积极向上的法院文化氛围是一个长期的实践过程,这几年来,我们在营造法院文化方面作了一些探索,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强化审判职能,注重体现现代司法文明的审判文化建设

审判工作是法院的中心工作,相应地,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体现出的审判文化是法院文化中的核心内容。可以说,法院文化建设的根本即蕴含于公正高效的审判工作中。积极倡导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司法理念。强化审判透明度,做到审判依据公开,审判过程公开和判案理由公开。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始终保持中立,以不偏不倚的超然态度平等地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执法标准上,力求做到统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强化法官的审判质量和效率意识。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进一步强化庭审功能。积极推进裁判文书公开认证、说理的改革,实行繁简分流,实施流程管理制度,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符合审判规律的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审判运行机制,树立起“公正、效率”的价值观念,把追求司法公正和效率作为自己最崇高的职业理想。

(二)强化教育培训,注重法院的精神文化建设

先进的法院文化应该具有一种凝聚功能,能够调动法院的一切积极因素,使广大法官具有共同的价值观,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事往一处做,从而产生强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近年来,我们一方面,狠抓思想政治教育,努力在全体干警中营造一种积极向上的氛围,98年以来我们坚持每年一个主题,狠抓教育整顿。98年开展了执法执纪大检查;99年开展了双满意争创活动;2000年组织开展了审判作风专项整治;2001年开展了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作风整顿;2002年深入开展《准则》主题教育活动;2003年重点围绕“消除不当言行,避免合理怀疑”,开展“恪守职业准则,树立司法公信”的主题教育活动。在教育活动中,我们坚持思想领先、典型引路、弘扬正气,先后集中宣传了盛勇强、葛建萍、袁月全等一大批优秀法官和黄浦法院、长宁法院等一批先进集体,同时加大对存在问题的整治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严肃查处。极大地影响和感化了全市法院干警,逐步形成了紧密团结、同舟共济的团队精神,公正司法、积极进取的融洽氛围。另一方面,注重抓好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一个素养、三个能力”即法官的职业素养和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法律适用能力的轮训,取得良好效果,进一步提高了法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使广大法院干警在法院精神文化的熏陶、影响下,思想觉悟、文化素质、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均有明显提高。

(三)强化约束机制,注重法院的道德文化建设

先进的法院文化可以成为约束法官行为的非正式控制机制,引导和规范法官的职业行为,以自身优良的道德品质树立人民法院良好的形象。近年来,我们注重加强廉政约束机制,制定了《上海法院纪律处理规定》,即“130条”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司法腐败现象,特别是在推进党风廉政责任制、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和建立完善防范预警机制三方面加大力度,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同时,还制定了《文明办案“十要”“十不要”守则》、树立5种良好形象等倡导性规定,通过规范审判人员的文明用语,加强审判作风建设。认真贯彻《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积极倡导适应审判工作需要,具有自身特色的院风院规,如,一中院提出的“建设服务型法院”的口号,二中院倡导“正义、严谨、务实、关怀”的八字院风,闸北法院提出“建设学习型法院”的目标等,进一步提升了上海法官的职业道德意识和职业形象,把法院的禁止性以及倡导性的外在规则内化为法官的自觉行动,落实到平常的言行举止中,表现出上海法官良好的职业意识和精神风貌。

(四)培育人文精神,注重法院业余文化建设

法官职业的特殊性要求法官处理好在普通社会生活中的各方面关系,选择法官职业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需要牺牲许多常人可以享受的活动,其他人可以做的,法官有的就不可以做。然而,“慎独”不等于“孤独”,法官应该有属于自己的高雅业余文化活动。我们积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引导和丰富法官八小时以外的文化生活,提高法官的业余生活质量。举办法院艺术节、组建法官合唱团、足球队等文体团队开展各类活动,培养法官的兴趣爱好。定期邀请专家、学者举办周末讲座,讲授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美学等相关专门知识,提高法官审美情趣。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广大法官在繁重的工作之余,加强身心健康的锻炼和人文品格的修养,形成努力追求业余生活高品位、高格调的文化氛围。

此外,近年来我们还注重加强“两庭”建设,在法院物质文化建设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果。法院物质环境整体布局更加庄重、威严、简洁和宁静。近年来新建的法院,从办公区、审判大楼、审判法庭到内部设施都注重体现出法院的文化特色,突出法院风格,使法官在这种文化氛围中既感受到环境对自身言谈举止和行为的规范,也感受到在这种环境中工作带来的精神上的愉悦和自豪,从而更加自律和爱岗敬业。

近几年我们在法院文化建设方面作了一些探索,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法官的司法理念、思想作风纪律、业务水平、职业道德、精神状态等方面距先进法院文化应该具有的理想状态还有不小差距,这也正是上海法院今后应该继续努力营造法院文化的方向。 

三、关于进一步营造法院文化的几点设想 

我们感到,营造法院文化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遵循法院建设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适应法院自身固有特点的需要。这就要求法院文化建设必须紧密联系法院的工作实际,做到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前瞻性。高院党组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对今后一个时期法院文化建设作如下考虑:

总体目标思路是:在全体法院干警中倡导一种精神--公正、文明、敬业、创新;塑造一种品质--独立、忠诚、正气、超然;完善一套机制--科学、制衡、激励、稳定;营造一种氛围--平等、和谐、理解、尊重。

为实现这一目标,法院文化建设要正确处理好注重法院文化建设与做好法院审判工作的关系;法院文化建设与制度建设的关系;法院文化建设与物质装备建设的关系;法院内部文化建设与民众对法院文化的期待之间的关系。着重抓好以下四个关键环节:

(一)抓根本,以提高法官的内在素质为重点,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这是建设法院文化的重点。要以用“心”的态度,求“新”的思想,积极开拓新途径,探索新办法,保持思想政治工作的生机和活力。注重对法官的道德素质培养,结合法院干警的实际,制定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职业道德规范,并通过宣讲、座谈、举办知识竞赛等方式使之深入人心。开办各类讲座,邀请专家讲授社会学、心理学、美学等方面的知识,讲授法官应有的仪表气质,提高执法艺术。组织干警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观看有关廉政建设的专题教育片,结合 “争创”活动中出现的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对法官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动之以情、导之以行,提高法官加强自身道德修养的自觉性。加大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开展岗位任职培训、法律专题培训、学术论文研讨会等活动,督促广大法官潜心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广大法官的业务素质。

(二)抓关键,以领导者的倡导和示范作用推动法院文化建设

任何一种文化都不是自发形成并发展的。在法院文化建设中,各级法院领导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领导者首先是倡导者、宣传者,因此,要抓住每一个机会,利用每一个场合,宣传法院文化精神,让法院文化精神人人清楚,个个明白,深入人心,从而奠定法院和法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同时,领导者又是法院文化建设中的实践者、示范者,要按照法院文化建设的要求,带头树立宗旨意识,带头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成为干警学习的楷模。领导干部要达成共识,把法院文化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以领导者的高度重视、积极倡导和亲身实践推动法院文化不断丰富和发展。

(三)抓机制,以严格的制度和扎实的工作促进法院文化建设

法院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必须依靠制度去促进。要通过科学的规章制度,去规范法院的各项工作,约束每位干警的行为,从而在严格管理中培养法院文化精神,塑造法院良好的形象。同时,做好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建设法院文化的重要方面。通过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让创建高品位的法院文化深入到每位干警心中。要对广大干警真正做到从政治上给予关心,思想上给予理解,感情上给予温暖,心理上给予疏导,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凝聚人心、温暖人心的作用,使干警从内心深处切实认识到法院文化建设对于改造思想、培养良好作风的作用,提高每位干警建设法院文化的积极性,使法院文化向着高品位、高质量的方面,深入持久地发展下去。

(四)抓氛围,以优秀的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丰富法院文化

一个浓厚的文化环境对创建活动十分重要。文化作为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历史性、阶级性、包含性等特点,决定了我们在法院文化建设中不仅要继承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同时又要吸取世界先进文化,特别是国外法院文化的先进东西。要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特别要高度重视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营造创建法院文化的氛围。在抓好法院“软件”建设的同时,继续抓好法院的“硬件”建设。一个庄重威严、宽敞整洁、布局规范合理、设备完善的法庭无疑对审判法官的敬业爱岗、审慎裁判产生积极影响。同时,在改善执法环境和条件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文化因素和法院自身特点,始终贯穿改革精神,结合发展的形势随时补充新的内容,不断丰富、充实法院文化的内涵,使法院文化建设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树立新世纪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进一步营造和建设法院文化,既是人民法院新时期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培育先进政法文化、塑造城市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人民法院和法官,在建设法院文化、培育政法文化、塑造城市精神中担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认清自身的责任,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加强人文修养,努力营造法院文化、为培育先进政法文化,塑造上海城市精神作出应有的努力。 

(顾伟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本文由上海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