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4-11-19
2.纽约
纽约作为美国最重要的金融中心,其金融机构积聚的历史也很长。但由于美国长期实行了限制跨州设立银行分支机构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商业银行积聚和集中的趋势。即便如此,美国最主要的银行还是积聚到了纽约,而其他金融机构,尤其是保险公司和投资公司(基金)在纽约的积聚程度就更高。成立于1792年的纽约证券交易所及后来同样设在纽约的美国证券交易所更是极大地刺激了金融机构积聚和集中于纽约,使纽约成为美国的金融中心。伴随着二次大战后美国登上世界经济霸主的地位,纽约也成为最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之一,外国银行在纽约积聚的速度也在加快,到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前夕,在纽约的外国银行数增至81家(其中代表处32家),到1980年时外国银行在纽约的数目增至253家,其中外国银行分支行80家,经理处65家,代表处98家。超过外国银行在全美国数的一半以上,与伦敦老牌国际金融中心伦敦的差距缩小。到2001年时外国银行在纽约的数目(包括代表处)仍维持在228家。(详见下表)
附表2. 纽约外国银行分行、经理处增长情况和资产状况1960-1995 (资产:十亿美元)
年份 | 分行数 | 分行 资产总数 | 经理处数 | 经理处 资产总额 | 总家数 | 分行与经理处 资产总额 |
1960 | 尚未授权 | N/A | 36 | $ 3.1 | 36 | $ 3.1 |
1965 | 23 | $1.0 | 26 | $ 3.7 | 49 | $ 4.7 |
1970 | 19 | $ 2.2 | 28 | $ 8.3 | 47 | $10.5 |
1975 | 33 | $16.9 | 40 | $17.3 | 73 | $34.2 |
1980 | 80 | $94.5 | 65 | $44.2 | 145 | $138.7 |
1985 | 113 | $189.7 | 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