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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学术活动月】上海股份制与证券研究会举办“公司法修订与证券市场新发展”学术讲座

发布日期:2022-11-18

    11月11日,上海股份制与证券研究会举办“公司法修订与证券市场新发展”学术讲座。本次活动为上海市社联第十六届“学会学术活动月”系列活动之一。副会长王东光教授担任主讲嘉宾,会长魏农建、副会长兼秘书长曹俊、副会长杨见钧、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总裁杨志国、合伙人胡剑飞、上海社科院韩华林教授等30余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参加了现场学术活动,另有250余位嘉宾通过线上直播方式参加了本次活动。

 

 

    2021年12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加强对《公司法》草案的学习意义重大。王东光教授首先介绍了公司法修订的背景以及修订的目标,并从公司法总则、公司资本制度和公司治理等三个方面详尽阐述了本次公司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修改公司法,完善公司资本、公司治理等基础性制度,加强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是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举措。在保护中小投资者方面,修订草案强化控股股东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责任,完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具体内容,加强对关联交易的规范,扩大关联人的范围,增加关联交易报告义务和回避表决规则。强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维护公司资本充实的责任,包括:股东欠缴出资和抽逃出资,违反本法规定分配利润和减少注册资本,以及违反本法规定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时,上述人员的赔偿责任。

 

    同时,增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针对实践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滥用控制地位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突出问题,借鉴一些国家法律规定,明确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对公司的影响,指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股东利益的行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与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本次公司法修订通过公司治理机制的优化加强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护,有利于强化市场的法制化和市场信心,优化市场环境,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最后,王东光教授与参会嘉宾进行了交流互动,共同探讨了公司法修订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与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之间的关系。

 

 

 

供稿 ▏学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