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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信访学会、市信访办联合召开专题研讨会

发布日期:2015-11-17

    11月17日,上海市信访学会、市信访办联合召开专题研讨会,围绕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依法处置违法信访行为进行研讨。此次研讨会是市社联第九届“学会学术活动月”项目之一。市联席办、市信访办主任,市信访学会常务副会长王剑华主持研讨会并讲话。市联席办、市信访办副主任张政出席会议。来自高校的法学专家、部分区县和市级机关信访部门负责同志、优秀论文作者以及市信访办相关处负责同志共40余人参加了研讨。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处置违法信访行为是加强法治信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重要保障。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处置违法信访行为,才能有效保障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与会同志普遍感到,党的十八大以来,本市紧紧围绕信访工作制度改革这一主线,不断强化法治思维,着力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和法治信访,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及时就地解决,信访工作更加依法规范,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信访秩序进一步好转。与会同志还就信访法治化建设必须把握的原则、信访工作实践中亟待破解的瓶颈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王剑华在听取发言后指出,信访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处置违法信访行为,必须把法治信访作为推进信访工作改革的目标。要保持改革定力,认清信访法治化建设必要性,依法规范信访工作,回应好群众诉求,久久为功,善做善成;要保持改革聚力,贯彻法治思维,落实法治要求,聚焦基层、基础、基本,加强督办协调和综合分析,逐一破题,以点带面,实现小杠杆撬动大变革的效果;要保持改革恒力,发扬“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坚韧精神,敢于创新、勇于担当,推动信访法治化建设不断深入。其次,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处置违法信访行为,必须推动信访工作职能定位法治化,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要求,明确信访部门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和服务决策等工作职能,抓好该抓的事,管好该管的事;推动信访工作程序法治化,大力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不断加强信访基础业务工作,确保信访工作流程畅通有序;推动处理问题的思维和方式法治化,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合法合理的诉求。第三,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处置违法信访行为,必须善于集中各方力量和智慧共同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借好领导的“势”,发挥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的表率作用,推动各级各部门加强法治信访建设;借好基层部门的“力”,督促有权处理部门依法履职,推动社区、街道贴近群众开展工作,情况第一时间掌握,问题第一时间解决;借好社会第三方的“力”,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工以及专家学者等共同评议、听证信访事项,特别是引入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为化解疑难信访事项把好法律关,不断推动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上海市信访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