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学会要闻 > 正文

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等单位联合召开“上海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政策研究”论坛

发布日期:2015-11-19

    为了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促进互联网金融业健康发展,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华东政法大学、上海社科院法学所、上海市立法研究所于11月19日联合召开“上海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政策研究”论坛。本次论坛既是金融法治研究会年会,也是上海社联的学术月的系列活动之一,还是金融法制研究会成立20周年会庆的系列活动之一。来自市人大、市政府、市高院等单位的领导和负责人,以及来自金融、法学、法律各个单位的有关同志,理论和实务的工作者共计160多人参加了会议。与会嘉宾的发言涉及到互联网金融的方方面面,包括网上支付、网上借贷、网上股权众筹、网络理财以及虚拟货币等;同时也涉及到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防控政策,包括监管的界限,违法犯罪的防范和惩治,互联网金融纠纷的处理等领域的问题。各位嘉宾发言观点新颖,理论联系实际。

    上海作为全国金融中心和金融市场改革的前沿,互联网金融在此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市银监局副局长张光平立足网贷监管分析了一系列的数据,提出了监管的重要性以及监管的几个思路。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党委委员任志强围绕互联网金融犯罪问题进行了探讨,介绍了当前互联网犯罪的主要现象并分析了原因,提出了非常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上海政法学院院长周仲飞从P2P的性质、市场准入、出借人和借款人资格、评估及催债、信息披露以及广告特许等方面细致地分析了P2P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非常精细。上海社科院法学所原所长顾肖荣教授从刑事角度认为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犯罪包括过程犯罪和机构犯罪两种,就涉及到的主要罪名作了深入分析,同时对刑事处罚政策提出了独到的建议。市金融办金融创新处许耀武处长提出了现在资金安全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原因,同时提出了八个方面的对策,其中很多对策是很有创见的,如在互联网金融当中采用适当性原则、线上线下区分的原则、资金点对点拨付的原则以及技术安全的措施等。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工程部姜才康总经理从技术层面介绍了世界范围内对大数据开发利用的基本状况,并分析了大数据在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中的作用,许多建议非常有启发性。市高级人民法院金融庭杨路庭长阐述了司法部门对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方面的理念和价值取向,指出要充分互发挥司法的积极作用促进制度和规则的完善,实行先期的风险处置,同时也对改革发展高速发展时期司法裁判依据及法官的作用的问题谈了自己的观点。

    本次会议讨论的内容有三个特点:一是一致认为讨论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防控意义重大。互联网金融发展尽管时间比较短,但是速度发展很快,已经积累起一定的风险,特别是在个别的领域已经爆发。出现问题的平台数量越来越多,一些地方出现了一些小型的群体性的纠纷案件。要充分的认识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风险防范的必要性,既要继续有力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同时又要积极的防控其中的风险,这对于建设上海四个中心以及搞好自贸区的建设和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建设至关重要。在接下来的第十三个五年计划当中,互联网金融必然会进一步的发展,能不能把风险防控住,将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二是互联网金融是个新事物,它的风险防控也应该有新观念。作为一种新金融、新业务,互联网金融风险既有金融方面的风险,又有网络和技术方面的风险。相应地应该有新的监管理念、新的监管制度和新的规范措施。在这个过程中,需要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共同促进新的监管体系形成,促进相应的法律规范早日出台。三是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防范要通过创新监管来实现。底线和监管的标准就是控制风险,不发生系统性的风险,少发生影响到社会稳定安全的风险。这需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监管手段,包括云计算和大数据挖掘,同时要多采用技术标准做好监测预警。与此同时要特别关注金融消费者的保护,要充分揭示风险,充分信息披露,使互联网金融能够安全的稳健的发展。

    本次会议主题突出,内容丰富,信息量大,应用性强。与会人员通过探讨和交流,进一步达成了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方面的共识,对推动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和金融创新是有力地促进。(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 吴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