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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美学学会、市伦理学会、市法学会等联合举办“文艺与法律中的性”学术研讨会

发布日期:2015-10-27

   10月24日,由市美学学会、市伦理学会、法学会举办的“文艺与法律中的性”跨学会学术研讨会在华东政法大学人文学院隆重举行。会议由华东政法大学人文学院院长范玉吉教授主持,市美学学会秘书长张宝贵、市伦理学学会会长陆晓禾、市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程维分别致辞。与会学者从伦理、文艺、美学、法律等角度,围绕本次议题做了精彩发言。

   市伦理学会会长陆晓禾认为,性在现实生活中有法律和伦理的规范。对文艺作品中的性表现如何规范,还缺乏自觉的意识。淫秽与色情之间的区别是什么?管制色情文艺作品的发表和传播,是否损害公民的言论自由?如何保护心智尚未成熟的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如何平衡色情文艺作品消费者和拒斥色情文艺者的权利?这些问题都需要加以探讨。
   华东政法大学朱宏伟博士通过对郁达夫的《沉沦》《茑萝行》和《春风沉醉的晚上》等几部作品的分析,阐述了关于女性的改造、婚姻和礼教的观点。他认为,旧式礼教婚姻下夫妻情感生活的苦闷,不能相爱又不得不在一起,引发了对旧式婚姻的抗拒。经过启蒙思想的洗礼,女性提出了“我是我自己,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力”的新主张。但是,只有在获得了经济独立后,女性才真正有可能获得选择的权利。
   华东政法大学陈阳博士作了题为“不可言说的言说:艺术图像中的女性身体”的发言。她认为。启蒙时代的艺术注重对人本身的表现,但是古典艺术作品图像中的女性身体往往被当做“被看”的客体。随着资本主义的兴起,商业社会广告业中的女性身体形象被当做“消费”的对象。而女性主义艺术家则借助充满战斗性的女性身体形象来表达对男权社会的抗争。能说的是    身体,不能说的是欲望,在不同的历史语境和时代思潮下,女性的身体形象成为了不同思想借以表达的媒介。
市美学学会周锡山、市伦理学会潘文岚、上海文广演艺集团朱光分别作了关于文艺作品与知识产权问题、文艺作品中性的边界和现代艺术中的性与审美等主题的发言。
   市伦理学会副会长余玉花教授对上述发言作学术评议。她认为,社会转型期观念的转变,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艺术对性的表现处于失范的状态,迫切需要法律、伦理、和美学对现实的介入。(何宝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