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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伦理学会、上海社科院经济伦理研究中心联合举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公民道德建设”学术研讨会

发布日期:2014-12-23

    12月19日,市伦理学会、上海社科院经济伦理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公民道德建设”学术研讨会。来自上海社科院、华东师范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体育学院等20余名专家学者出席了本次研讨会。会议由市伦理学会会长陆晓禾研究员主持。陆晓禾会长表示,自2001年《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发以来已有13年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为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提供了新动力,有必要从伦理学的角度深入探讨。
    赵修义教授认为,在讨论如何使人们遵守规则之前,首先要问“规则是否合理”。对于规则的践行,需要探讨规则意识的三个方面,第一是关于规则的知识,即了解规则;第二是具有遵守规则的愿望或习惯;第三是培育遵守规则的能力。在当下的中国社会,遵守规则面临特殊困难,原因主要是中国现代进程迅速使得许多人无法适应;中国传统文化讲究的是“分殊”的规则,与现代社会要求的普遍规则往往相悖;改革开放初期由于规则的不完善,各行各业的潜规则盛行。十八大以来对规则的严格执行为解决这些问题指明了方向。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让人们认识到尊崇规则的重要性。
    陆晓禾会长梳理了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在公民道德建设方面的衍变,并提出自己对于核心价值观与公民道德建设新规范关系的看法。2001年的《公民道德建设纲要》是我国迄今为止最完全的道德建设规范文件,它既规定了公民道德建设的实施体系,也规定了道德建设的规范体系。与新中国成立后的《共同纲领》、1954年的宪法以及文革后的两部宪法相比较,国家的法定道德建设权限和责任明显增大。与2001年的《纲要》相比较,十八大报告更为清晰和概括,在公民道德建设的规范体系方面,增加了“个人品德”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等方面。十八大对公民道德建设的要求做了新的概括,提供给我们两个重要启示:一是把道德建设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联系起来,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重视和加强道德建设;二是对道德建设作进一步的概括提练,用简洁明晰的语言,把道德建设作为四个道德领域(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四个基本道德规范(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和四个良好风尚(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 促和谐)构成的规范体系来把握和推进。可以以核心价值观中公民层面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核心,以四个道德领域的基本行为准则和四个良好的社会风尚要求为主要内容,为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提供清晰明确的指导方针。
    余玉花教授认为,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了与2001年提出的公民道德规范的一致性,特别是核心价值观中的公民层次的价值要求基本上延续了2001年公民道德规范的内容。核心价值观要起到最大公约数的作用,其提出的要求就不应当是高不可攀的。从公民道德规范教育入手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路径。践行公民层面的核心价值观着重于信念的培育,而公民道德规范虽然也属于意识领域,却着重于行为的指导,更具有实践性的意义。从公民的道德行为到道德习惯,进而内化成信念,符合价值观培育的规律。
    王荣发教授从三个方面说明公民道德建设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首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阶段性发展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的过程,给我们的重要启示是公民道德建设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孕育形成的土壤,而且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续发育成长丰满的土壤。其次,公民道德建设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手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命力恰恰在于公民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公民的价值信仰和道德实践。最后,公民道德建设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引领作用的基础工程。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层面”,个人层面是最基础的层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只有落实到公民道德建设层面,落实到公民道德素质的提高,才能真正体现出来,才能保证社会、国家层面核心价值的真正落实。
    邵龙宝教授从富强与文明的关系看中国公民的民主法治观。“富强”内蕴着“文明”的支撑。中国道路、中国模式包含三个层次:一是经济奇迹,二是制度的合理与理性化,即国家或政府机体的高效运作,三是传统文化的滋养。富强理应需要内含伦理的价值理想作为支撑,同时又把文明当做自身的目标和指向。我们需要反思和批判中国传统文化中阻碍现代化进程的负面因素,另一方面在批判的基础上继承和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精髓,以与西方文化的积极因素相融合,创新我们的文化,以确立文化自信和价值自信。
    周中之教授从慈善事业的角度谈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场经济建立和发展以后,出于利益诉求的差异产生了不少社会矛盾。增强慈善意识并且诉诸于行动,能有助于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明、和谐、公平”的要求。慈善意识是个人文明程度的标志。目前社会道德状况堪忧,道德失范,诚信缺失。慈善事业应该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的平台。
    陈正桂副教授从道德认同探讨道德践行。通过梳理西方道德认同理论说明道德认同是形成责任判断的基础,即如果道德价值对于一个人的自我认同非常重要,就会产生一种高度的道德责任去实施道德行为。因此,道德认同是道德判断转化为道德行为的重要的自我调节机制,是激发道德行为的重要动机。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到更加有效的践行首先要获得真正的认同。
    张亚月副教授认为十八大对核心价值的二十四字规定是社会价值的回归,反映了执政党致力于建立自我约束、自我治理的社会。2010年颁发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与2014年教育部颁发的《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将公民社会道德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融入到德育指导思想之中,使我国德育指导思想更加贴合中国的文化传统和社会实际情况。
    与会专家认为,公民道德建设要重建道德真诚,为此学术界要避免道德研究的理论化、国家则要避免道德建设的政绩化,职业道德应当成为践行社会主义价值的核心。朱贻庭教授进行了总结性发言,他认为应当采用试错的逆向思维方法来建设道德。正向思维是“人们应该如何做”,而逆向思维则是在人们的试验中,学习“什么是不正当”,从而学会如何行为正当。(赵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