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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制研究会举办自贸区立法情况专题讲座

发布日期:2014-05-23

    5月16日,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联合上海市立法研究所在兴华宾馆五楼兴华厅举办“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立法情况”专题讲座,特邀市人大常委、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市立法研究所所长丁伟主讲。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名誉会长倪维尧主持了本次专题讲座。
    丁伟主任首先向大家简要地回顾了上海自贸区决策形成和筹备过程,他指出:自贸区政策落户上海,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新一届政府对上海寄予厚望和给予的大力支持;上海自贸区的筹备工作又一次向世人展示了上海的改革热情和办事效率,刷新了“上海速度”。可以相信,上海自贸区的建设必将给上海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丁伟主任围绕自贸区的法制建设,先向大家介绍了国际上现存自贸区的法律模式、特征和功能,比较了我国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与自贸区的差异,重点介绍了上海自贸区建设的法制保障问题,包括:先行先试的内容及需要突破的相关制度、关于国家层面的法律授权、关于本市法制保障问题等。他向大家透露:中央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总要求是“重在制度创新,不搞政策优惠,避免形成政策洼地”。在已经确立的98项试验项目中,有58个项目涉及制度创新,主要包括“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为核心的投资管理新体制”,“以货物状态分类监管为核心的贸易监管新体制”,“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全面开放为标志的金融监管新体制”,“以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的综合监管新体制”等四个方面。(沈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