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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救灾的颂歌:对非熟人生命的珍重

发布日期:2008-06-16

        6月1日,市伦理学会在上海师范大学举行“伟大的民族精神  悲壮的生命颂歌——5?12抗震学术研讨会”。出席会议的有华东师范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师范大学等专家学者和研究生20余人。现将会议发言综述如下:
        一、抗震救灾闪耀着“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性光辉
        会长朱贻庭教授认为,“天地之大德曰生”,一切为了生命。这次抗震救灾所激发出伟大的民族精神和高尚的国民人格,具有时代的特色,集中地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光辉。要把尊重人、尊重人格、敬畏生命、尊重人的基本权利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基础。
        上海社科院陆晓禾研究员从这次大灾大爱中提出了人性认同的观点,并指出这次抗震救灾中的人性认同有两个特点,一是不仅以传统的方式,而且以现代的方式起作用,超越了熟人社会,达到了对非熟人生命的普遍珍重。二是通过政府、政党来认同,鲜明地表达了中国共产党不仅尊重珍视人的生命,并且是它的最勇敢和最坚决的捍卫者。
        二、抗震救灾弘扬了中华民族的英雄主义
        华东师范大学余玉花教授认为,中华民族是一个充满英雄主义气概的伟大民族。在这次抗震救灾斗争中,正是英雄主义的超越性壮举,让我们一次次战胜了地震灾区难以想象的艰难险阻,一次次地创造着生命奇迹,也一次次震撼着亿万人的心扉。英雄主义的壮举,闪烁的是人性的光芒,也是人性的力量。正是对生命的热爱和珍重,才使在抗震救灾第一线的勇士无畏无私奉献自己的一切,所有英雄的中国人敢于超越生死、挑战极限,不怕任何艰难险阻,产生出无穷的力量和勇气。
        同济大学邵龙宝教授指出,抗震救灾,是爱国主义传统和情感在新的历史时期特定情境中的自然迸发,是在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时代背景中爱国情感的宣泄,是“万众一心、同舟共济”民族奋进的行动,说明再大的自然灾害也压不垮伟大的中华民族。
        三、抗震救灾唤醒了公民义务意识
        上海师范大学周中之教授认为规模空前的抗震救灾,唤醒了人们心中的公民义务意识,使更多的人认识到,在争取个人权利的同时,也要自觉履行义务,这不仅是社会的需要,也是人性的需要。同情心和民族感情是履行公民义务的基本心理动力和强大伦理动力。在履行公民义务的过程中,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大大增强了,人的心灵也得到了净化。
        复旦大学邓安庆教授认为,这次地震把民族精神给“震”出来了。对民族生存意义的研究必须重视。人文学者承担着使命,对地震进行反思,把民族精神呈现出来的道德力量在理论上沉淀下来。准备搞一本书,为汶川大地震而作。希望建立“希望伦理学”,看到中华民族的希望。
        在会上发言的还有:高国希、王金林、陈泽环、周智强和刘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