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2-26
1月1日,上海颁布实施《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1月22日,市公安局和市社联以“禁燃禁放·从我做起”为主题,联合启动“东方讲坛·禁燃禁放”宣讲活动,深入街道村镇开展集中宣讲。截止2月3日,已宣讲303场,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直接参与听讲市民群众超过6万名。
精心筹划,组织有力,确保宣讲有序开展
市公安局和市社联在嘉定真新街道举行首场示范宣讲后,各单位积极协调区(县)相关职能单位精心组织,并结合各区(县) 烟花爆竹回收点的布设安排宣讲点,在全市迅速掀起了宣讲热潮。作为宣讲点最多、宣讲任务最重的单位,浦东分局提前谋划,主动加强横向沟通,使得61场宣讲活动在短时间内迅速落实到位。
静安分局克服合并后的过渡性困难,积极协调原两区相关职能部门,妥善解决了宣讲场地、宣讲人员等问题,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普陀、闵行、宝山、金山、崇明等分县局纷纷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警风警纪监督员共同参与宣讲等活动。黄浦、徐汇、闵行、松江、青浦、奉贤等分局打出“名警牌”,邀请“全国优秀社区民警”、“十佳优秀社区民警”等群众基础厚实的民警进行宣讲,大大提高了辖区居民参与宣讲的积极性。
形式多样,百花齐放,整合资源频出妙招
各单位充分结合各地区优势资源,秉持“以人为本、服务大众、传播知识、提升文明”宗旨,设计安排了形式多样的辅助宣传手段,为宣讲注入了新的元素,让“禁燃禁放”理念真正走入人心。普陀分局与区文明办携手,联合制作宣传海报和倡议书, 于宣讲活动开展前在居民小区出入口、内部通道、楼栋门口等部位悬挂、张贴,并通过板报、橱窗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虹口分局在宣讲活动中专门邀请了《条例》实施后因违法燃放被处罚的居民向群众现身说法,增强宣讲有效性。杨浦分局将大型消防宣传车,开进商圈、广场、十三个街(镇〉,与居民群众点对点、面对面地开展禁燃禁放宣传。闵行分局龙柏新村派出所与龙柏中学合作将宣传资料发放点设置在10号线地铁出入口、农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处,共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宝山分局在宣讲活动结束后,组织群众开展以灭火器材使用、紧急逃生疏散为内容的消防演练,在增强居民禁燃意识的同时切实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及逃生自救能力。嘉定分局邀请知名调解员柏万青在南翔、安亭等地开展以烟花爆竹管控为主题的10余场宣传活动,受到群众欢迎。此外,各分(县)局还制作了各种宣传纪念品,在宣讲活动中作为礼品赠送给上交烟花爆竹的居民百姓。
宣讲到位,深入民心,宣传活动收效明显
300余场的全市性宣讲,短时间内形成了集中强化宣传的声势,广大群众在收获知识、换领奖品的同时,更是在潜移默化中形成了“禁燃禁放”的心理认同。长宁分局新华路派出所辖区内的方阿姨,在听了宣讲后,主动将自家的存货上交,还动员朋友 一起上交了17箱烟花爆竹。静安分局天目西路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小区开展宣讲活动时,耐心劝说一烟杂店主主动上交了去年未放完的烟花爆竹,并将上交照片上传至“警徽闪耀天目西”微博,扩大宣传面,提高影响力。宝山分局罗店派出所邀请罗店香烛一条街的业主前来听讲,并到现场开展安全宣传,业主们当场上交店内留存的烟花爆竹15箱。罗径派出所有针对性地在曾被查处过 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的村宅开展宣讲活动,活动后即接到群众举报, 查获非法存储的烟花爆竹500余箱。
网报联动,效应叠加,媒体助力营造氛围
各单位在进行社区宣讲同时,积极整合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新媒体的力量,通过网报联动扩大宣讲效果。首场示范宣讲之前,即在《解放日报》刊登每场宣讲信息。首场宣讲后,本市主流媒体进行了集中报道,上视“新闻报道”、《新民晚报》均做了头版图文报道。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上海”联动全局公安微博微信群,开展“禁燃禁放”微直播并发布典型案例,其中部分作品被人民、新浪、腾讯等网站转载。截止2月3日,全局公安微博微信群共发布专题博文3700余条,阅读量超过1300万次。徐汇分局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徐汇站”带领分局所队的微博、微信群,围绕烟花爆竹管控主题编发系列博文,通过真实案例“以案说法、以案论防”。青浦分局在前期物色活动场地的同时,充分依托新媒体平台“@青浦警坛小金”、“青舟俱乐部”, 并联合本区热门资讯平台对外发布活动预告,为活动的成功举办打下良好基础。沈巷派出所社区民警朱永华作为东方讲坛讲师,通过个人微信平台“正能量晓朱”向3000余名辖区群众发送了烟花爆竹管控相关消息,进一步提高《条例》知晓率。
宣讲现场
平安志愿者接受授旗
市民主动上交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