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6-10
时 间:2014年6月11日(周三)晚上18:00
地 点: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龙源路555号)三百人报告厅
主持人:陈雅秋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专业研究生
专 题:1. 美国对于比较广告的相关规定及案例
张洁琼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任 熙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2. 欧盟对于比较广告的相关规定及案例
金 莹 上海政法学院
3. 台湾对于比较广告的相关规定及案例
丁 杰 苏州大学法学院
评议人:徐士英 华东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所主任、教授
尹腊梅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
兰 磊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博士后
主办方: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协办方:华东政法大学东方知识产权研究会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学生会学术部
内容简介:
“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广告语禁播才半年,加多宝推出的另一条广告语“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又被广药集团起诉。广药集团称,“中国每卖出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等广告语指向为凉茶品牌而非生产者,统计数据包括加多宝生产的贴上“王老吉”商标的产品,广告语有很大“水分”。加多宝则拿出了两份权威证据予以回应。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证明“2012年7月~12月份,加多宝生产和销售的红罐凉茶占据罐装凉茶80%以上市场份额”,全球独立权威机构尼尔森的“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的滚动年度报告”显示,自2012年5月以来加多宝罐装凉茶市场份额高达81.7%,广告语“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并没有进行虚假宣传。
拟讨论问题:
1.内容真实的比较广告是否就一定具备正当性?
2.消费者知情权的真正内涵与外延是什么?
3.促进消费者福利与不正当获取竞争优势的界限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