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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国商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10

    中国商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由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以下简称“商法学研究会”)主办、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联合承办,将于2014年9月在上海市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年会召开时间

    2014年9月20日-21日,与会者在2014年9月19日报到,20日上、下午与21日上午为会议期,21日中午会议结束。参会者须在会议期内自始至终参加会议。

二、本次年会的学术议题

    本届年会的中心学术议题是“市场决定作用的商法实现机制”。会议将集中围绕下列课题:

    1.资本制度改革与公司法完善;

    2.证券法修改与期货法制定;

    3.自贸区的商法制度变革;

    4. 资产管理与信托法制。

三、论文提交的具体要求

    参加会议者须提交论文。具体要求如下:

    1.凡参加本届年会者,必须在2014年5月30日之前将参会人姓名、论文题目以电子邮件方式或传真方式(021-67703243)报送给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并务必随附您的详细情况介绍,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详细通讯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包括手机)、传真等,以确保随时与您联系。指定邮箱zgsfnh2014@126.com;zgsfnh2014@sina.com

    2. 提交本届年会的论文,可选择商法中某一领域为讨论的主题,但应符合本届年会学术会议议题要求,篇幅控制在8000 字之内。如果所准备论文篇幅过长的,建议将其中的核心内容择出成文,不要全部提交给年会。

    3.参会者须于2014年6月30日前以电子版方式将论文发至年会指定邮箱zgsfnh2014@126.com; zgsfnh2014@sina.com。

    特别提示:经学会会长会议研究决定,本年度的《中国商法年刊》(2014年)提前到年会前编辑出版,本次年会论文的遴选、编辑、出版工作均在年会召开之前完成,不再像往年那样由会议承办方先在年会前编辑论文集,后在年会后编辑出版。此次正式出版的时间定于2014年7月底。为确保《中国商法年刊》(2014年)能按期出版发行,请参会者务必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截止日前提交论文。逾期提交的,其论文将不再收入《中国商法年刊》(2014年),会议承办方也不再为逾期提交论文者承担印刷义务,而由逾期提交论文者自带论文200份,报到时提交会务组。

    4.为便利年会论文的汇集《中国商法年刊》(2014年)出版,参会论文格式请遵照以下要求:

   (1)页面型号:A4。

   (2)排版:按照Word 文档默认页面设置。

   (3)字号:论文主标题:小二号黑体;

        一级标题:小四号黑体;

        二级标题:小四黑体;

        三级标题:五号黑体;

        正文统一使用五号宋体。

   (4)正文行间距:单倍。

   (5)注释体例请采用文内随页脚注(即页下注、每页重新编号),体例请标注为①,②,③等序号。注释格式采用《中国法学》的论文格式。

      

四、中青年优秀商法学论文评选

    1.中青年优秀商法学论文评选以商法学研究会的名义举办。

    2.凡45 周岁(含45 周岁,1969年1 月1 日以后出生)以下从事商法的教学、科研和实践者(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可参评。

    3.提交参评的论文应为本次年会的会议论文。参评者在提交会议论文时须注明“参评优秀论文”字样,并附送个人资料,包括姓名、单位、职称(研究生请注明博士生/硕士生)和出生年月。凡在提交会议论文时未注明“参评优秀论文”字样,或者不提供相关个人资料的,视为未申请。

    4.被评为优秀论文的作者将获得商法学研究会颁发的优秀论文证书。

    5.参评优秀论文的提交时间为2014年7月30日之前,不受理逾期参评的申请。

五、其他事项

    1.请参会者务必于2014年6月30日前将回执(见附件)发回承办单位。逾期回复的,可能无法保证集中在会议主会场所在宾馆内安排住宿,请参会者给予理解和协助。

    2.会议收取会务费人民币600 元整,于报到时现金支付。参会者往返旅费、住宿费用自理。

    3.正式通知待参会回执返回承办单位截止日后发出。

六、2014年商法学年会承办方的联系方式

    电话与传真:021-67703307(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1)李磊老师(13917398853);(2)李文莉老师(13817126619);(3)张继红老师(13918337374);(4)倪受彬老师(总协调人)(13764302319)。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2014年商法年会会务组。

                                     中国商法学研究会

                                      201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