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评选2018-2020年度“优秀学会”“优秀学会工作者”“学会特色活动”和“学会品牌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5

各学会、各学会党工组:

 

    为进一步推动本市社会科学学术社团的发展,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对学术社团的管理和考核,积极引导学术社团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中发挥作用,市社联决定开展评选2018-2020年度“优秀学会”“优秀学会工作者”“学会特色活动”和“学会品牌活动”工作。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评选“优秀学会”

 

    1、评选标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以下五个方面做出较好成绩: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联系和团结本学科社科工作者,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开展科研、学术活动,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为党和政府的决策以及社会各界提供智力支持,发挥咨询服务作用;提高社会公众的精神文明素质,发挥宣传普及作用;依法治会,按章办会,加强学会自身建设。

 

    2、评选范围:凡2017年底前成立,2018-2020年度评为“达标”学会可申报。

 

    3、评选办法:申报评优的学会在总结2018-2020年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上述评选标准填报《“优秀学会”评选申报表》并另附2000字左右的书面总结以及相关佐证材料;报社联后,由社联组织互评;在此基础上,经由评选委员会终评决定。

 

    二、关于评选“优秀学会工作者”

 

    1、评选条件: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热爱学会工作,有奉献精神,在学会学术研究、咨询服务、宣传普及、组织建设等工作中作出较大成绩;从事本学会工作一年以上(包括学会专、兼职干部,学会党工组成员,理事和会员)。

 

    2、评选范围及名额:凡2017年底前成立,2018-2020年均获社联“达标”的学会可推荐一名优秀学会工作者;凡被评为“2018-2020年度优秀学会”的学会,可增加一个名额。

 

    3、评选办法:在学会推荐的基础上,经社联学会管理处初审,报评选委员会复审决定。

 

    三、关于评选“学会特色活动”

 

    1、评选内容与范围:“学会特色活动”用于表彰各学会于2018-2020年期间在学术科研、社科普及、决策咨询、公益服务、人才培养、成果发布等业务领域,举办的具有特色且取得良好效果、形成机制的活动项目。每一个学会限报一项。

 

    2、评选方法:申报该项的学会填报《“学会特色活动”评选申报表》并附有关佐证材料;报社联后,由社联组织互评交流;在此基础上,由评选委员会终评决定。

 

    四、关于评选“学会品牌活动”

 

    1、评选内容与范围:“学会品牌活动”用于表彰曾获得“学会特色活动”称号,产生良好效果、形成机制、可资借鉴或示范的学会活动项目。每一个学会限报一项,获得过该项表彰的不能连续申报。

 

    2、评选方法:申报该项的学会填报《“学会品牌活动”评选申报表》并附有关佐证材料;报社联后,由社联组织互评交流;在此基础上,由评选委员会终评决定。

 

    五、评选工作进度

 

    1、自评、推荐阶段。自文到之日起,各学会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总结、自评以及推荐工作,填写《“优秀学会”评选申报表》、《“优秀学会工作者”推荐表》、《“学会特色活动”评选申报表》和《“学会品牌活动”评选申报表》,于8月10日前报送市社联学会处。

 

    2、互评、初审阶段。由市社联学会处组织实施互评和初审。

 

    3、终评、复审阶段。由有关领导和特聘专家组成的评选委员会进行终评、复审,决定2018-2020年度“优秀学会”、“优秀学会工作者”、“学会特色活动”和“学会品牌活动”名单。

 

    4、大会表彰。对经评选决定的2018-2020年度“优秀学会”、“优秀学会工作者”、“学会特色活动”和“学会品牌活动”,将在今年下半年度举行的市社联第十一次学术团体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

 

 

 

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1年7月5日

 

 

 

附:

 

1.上海市社联2018-2020年度“优秀学会”评选申报表

 

2.上海市社联2018-2020年度“优秀学会工作者”推荐表

 

3.上海市社联2018-2020年度“学会特色活动” 评选申报表

 

4.上海市社联2018-2020年度“学会品牌活动” 评选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