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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12届上海市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14

各学会、各民办社科机构、东方讲坛各举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推进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现将第12届上海市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为主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着眼群众需求,运用更容易让群众接受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做好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大力激发社会正能量,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活动周主题词
        传递正能量  共圆“中国梦”
        三、活动周时间
        2013年5月25日-31日
        四、活动周内容
        本届活动周坚持“社联主办、社团参与、社会支持、市民受益”的工作理念,重点开展以下六大板块活动:
        (一)市级活动板块
        举办第12届上海市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周开幕式、主题展览等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学会特色活动板块
        由市社联所属社团负责,结合自身实际,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开展各类专项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三)区域宣传活动板块
        由各区县委宣传部负责,结合区情,组织开展互动性强、有针对性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
        (四)东方讲坛特别版板块
        在东方讲坛举办点举办各类社会科学普及讲座。
        (五)媒体宣传板块
        与本市新闻媒体合作,邀请传媒全方位介入,及时生动地报道活动周的情况,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六)社科普及系列读物漂流活动板块
        由市社联与市振兴中华读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合作,在东方讲坛各区县图书馆举办点、本市部分“职工书屋”,开展社科普及系列读物漂流活动。
        五、组织实施
        第12届上海市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周的日常工作由市社联科普处(东方讲坛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请各单位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抓紧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六、活动要求
        (一)紧扣主题,广泛宣传。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周主题,充分利用现有宣传普及资源,借助各种传播手段,着力营造良好的社科普及氛围,争取在市民参与度 、群众满意度 、科普传播面等各项指标上做出新成绩。
        (二)突出特色,注重实效。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特色,针对公众的实际需求,在内容和形式创新上下功夫,办出特色,务求实效,彰显社会科学普及活动项目的品牌效应。
        (三)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认真部署、扎实推进,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的开展。
        (四)及时反馈,做好总结。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在活动周结束后,及时将各项活动的文字总结、活动现场照片及有关宣传材料等报送市社联科普处。
        七、工作安排
        (一)3月中旬,市社联向各社团和东方讲坛各举办单位发出《关于举办“第12届上海市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周”的通知》。
        (二)4月上旬左右,组织有关社团和东方讲坛举办单位,召开第12届上海市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周策划会。
        (三)5月10日前,各单位正式上报科普活动项目及内容。
        (四5月17日前,市社联科普处根据各社团、东方讲坛举办单位上报的活动项目,排定活动周日程和内容。
        (五)5月23日,在解放日报上刊登活动周广告。
        (六)5月25日-31日,第12届上海市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周正式举行。 

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3年3月11日

附件:[《第12届上海市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周学会特色活动项目登记表》]   下载

附件:[《第12届上海市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周区域宣传活动项目登记表》]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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