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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时期党的民主模式的当代启示

发布日期:2010-03-02

        由市中共党史学会、华东师范大学联合举办的“中国共产党的民主建设”学术研讨会于2009年11月12日召开。60多人出席。华东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罗国振、上海市中共党史学会会长张云致辞。与会学者结合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国共产党民主建设面临的现实问题展开深入讨论。
        华东理工大学的张远新围绕延安时期的民主模式及启示进行了发言。他首先介绍了延安民主模式的主要内容,包括:实行“三三制”政权组织模式,探索建立“行政与立法并列”、“行政与司法合一”的议行并列的议会制度,实现普选民主制度,公开竞选,建设廉洁高效的民主政府。延安民主经济模式体现在民主财政方面,主要包括:政府向边区议会提交财政议案,供大会审议;参议会认真审议边区政府的财政工作报告和概算书,并作出有关决议,用以指导监督边区政府的财政工作;参议会积极参与边区财政税收政策与制度的制定过程。他认为,延安民主模式给我们提供了三方面的启示:一是搞好民主选举;二是实现各政治主体的专门化、自主化及其相互关系的制约化;三是在法制范围内实现不同意见的合法化。
        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上海分院的吴其良围绕党代会常任制条件下党内权力的架构展开研讨。他认为,在党代会常任制条件下党内权力结构的调整,最基本的就是要按照现代民主政治运作的理论、原则与逻辑理顺“四会”(即党代会、全委会、常委会和纪委会)之间的关系,合理有效地发挥党内权力的作用。上海师范大学的贺朝霞结合十七届四中全会的党内民主制度设计,提出了具体意见:一是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的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二是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渠道;三是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办好党报党刊和党建网站。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建立健全党内事务听证咨询,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四是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上海政法学院胡训珉认为,为防止选举权力被滥用,必须重新设计权力制度,把集中在一个位置上的各种权力分解、剥离出去。同时,建立一种内心确信的民主文化,要在制度的边缘建立文化的防火墙,引导人们在面临多重选择时,按照良心的指引,作出理性的选择;在利益冲突时,作出有利于社会的决定。
        与会者对新中国成立后党的民主建设的经验教训也进行了分析。学会副会长齐卫平、杨元华、朱敏彦、张明军和唐莲英等先后发言。

(市中共党史学会)

来源:《社联通讯》2010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