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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的四个专题

发布日期:2006-12-27

        由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中共金山区委、市马克思主义研究会联合主办,金山区委党校、市委党校科研处承办的“构建和谐社会与建设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研讨会于11月3日在中共金山区委党校举行。
        本次研讨会集中研讨了构建和谐社会与建设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相关的农村基层党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建设和谐农村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等四方面内容。
        在基层党建方面,陈超认为,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农村各项工作的领导者、组织者和推进者,也是新郊区新农村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和推进者。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综合治理。但关键在于选好一个好书记。选择村书记要拓宽视野,扩大选择面。张国明、杨爱华对此意见是:既要坚持标准从“村内选”,也要敢于从“村外挑”,也可以从“机关派”。在选好好书记的同时,要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强本固基。王晓斌认为,必须要严把入口、疏通出口,畅通“吐故纳新”渠道;通过整合资源,分类施教,创新党员教育形式;优化设置,完善机制,增强党员管理的针对性;人才反哺,搭建平台,积蓄农村后备力量。党员无论在哪里都要像一面旗帜,发挥应有的示范表率作用。为解决流动党员管理难、作用不明显的问题,嘉定区太平村进行了有益的探索。郑佩芳介绍了这个村党组织把流动党员组织起来,成立新村民党支部,发挥流动党员作用的成功经验。
        大家认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和谐的农村必然是管理民主的农村。民主法治是实现管理民主的手段,也是和谐农村的重要要素之一。民主是和谐社会得以长期维持与维护的根本保证,只有在人民的支持和参与下,社会的和谐才能建立起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最主要的是有效保障村民对村务的知情权、选举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在落实“四权”中,潘明认为制度建设最为重要。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的过程中,最难以落到实处的是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为了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嘉定区太平村建立起了一整套网络:党总支—党员—群众联系网,党总支、村委—村民代表联系网,党总支—工、青、妇联系网,党总支、村委—村民小组、老龄协会、外来流动人员管理协会联系网。通过这些网络,畅通“让村民知晓”的途径。为了落实监督权,太平村成立了由各层次选出的9人代表组成村监督小组,依据村里制定的规章制度对村两委进行监督,对村里财务实现监督,对选举过程实行监督。村里的发展规划,人事安排,财务分配,具体项目及支出(包括发票),都必须经监督小组认可、签字。在这样的机制下,村干部给村民一个明白,村民给干部一个清白,村干部给村民一个信任,村民们回报一份热情,干群之间从了解到相互支持,从相信到信任到信赖,关系达到了较好的融洽,和谐农村也就有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会议对建设和谐农村进行了深入广泛的研讨。大家认为,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发展也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没有农村的和谐,就不可能有城乡的和谐,就不可能有全国的和谐。但建设和谐农村是个系统工程,其中几个关键点就是:第一,必须坚持“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为构建和谐农村提供物质保障。第二,要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要通过制定村规民约、道德规范,通过思想帮助、法制教育,让群众树立新的思想道德观。最后,要提高化解突出矛盾的能力。现实生活中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如何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和纠纷。我们要采取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农民用合理合法的手段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筑起构建和谐社会的第一道防线。
        关于社会经济发展,大家一致认同发展是硬道理,在全面构建和谐农村进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只有通过发展才能得到逐步解决。事实证明,在上海确实有一批基层组织通过大力发展壮大村级经济实力,提高了村民的福利水平,改善了居民的生活条件,从而有效地推动了和谐村镇建设。
        在推动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中,与会人员提出要特别关注农民核心利益保护问题。现实农民核心利益就是土地问题。在我国,土地对农民来说,一直起着保障功能和稳定功能。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土地的规模化经营是大势所趋,但在土地的流转过程中,一定要保护好农民的利益。要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鼓励土地流转,以激发土地的经济功能。现在很多人不愿当种田农民,主要是因为从土地中所获收益不高,土地的经济功能不够明显。在土地的比较效益一时还无法大幅度提高的前提下,要有效地增加农民收入,只有减少农民。现在最可能的选择就是把农民手中的土地置换出来,同时,及时为失地农民添加社会保障,以解除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市马克思主义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