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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济史学学会召开“近代中国经济发展:组织?结构?制度”学术研讨会

发布日期:2006-10-10

        由上海市经济史学学会与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联合召开的“近代中国经济发展:组织?结构?制度”学术研讨会,于8月27-28日举行。参加会议代表有60余人,收到学术论文38篇。除学会会员外,来自北京、天津、厦门、西南、西北地区高等教育和社会科学院系统20多位领导和学者也参加了研讨会。
        研讨会主要围绕四个主题开展学术讨论:一、近代企业发展与企业制度沿革;二、近代城市经济结构的转型与发展;三、近代金融业和金融制度的演进;四、近代工商业团体的社会作用。
        在上述四个主题的讨论中,首先引起争论的是如何评价企业制度的形成过程:无形制度与有形制度、习惯法(或称为行业习惯)与成文法之间的承继关系。有学者提出,近代中国从民间合伙经济组织发展成近代股份公司具有5个特点:1、由政府正式批准;2、对政府进行“报效”;3、股息分配中普遍存在“官利”制;4、向社会直接吸收社会存款;5、企业集团内部进行资金调拨。这些特点的形成是近代中国股份制形成过程中受到民间商事习惯的影响,很明显带有承继性,反映出中国封建经济的烙印。也有学者认为,这些特点与当时中国社会经济环境有着特殊关系,它们对早期股份制企业的生成和发展都发挥过一定的正面作用,后来,随着时代发展才逐渐显示出它们的负面效应。对此,有学者以上海近代钱庄业公会的制度发展为实例,探讨了近代中国经济组织的习惯法发展途径。指出在当时政府管理缺位的情况下,钱业组织内部自发进行的制度建设是稳定市场秩序的重要构成环节。近代中国的许多行为法,就是行为在前,法律置后,商事习惯逐步完善后,被吸收进国家成文法之中,其不利之处则可能产生比较保守的影响。
        在关于近代城市经济结构转型和发展主题的讨论中,有学者认为,近代中国工业发展过程中,上海和东南沿海处于领先地位,西南和西北相对落后,而华北地区的发展阶段与空间与全国基本同步。华北大中城市工业结构以轻工业、食品工业和化学工业为主,在特色产业上也有一定的同质性,由于华北各城市面向的市场以及腹地的物产各异,导致各行业和企业的规模、数量有所侧重,固形成华北地区的区域内分工。华北城市的经济结构具有三个特征:1、投资方向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有所侧重;2、外资进入华北城市的时间相对较短,投资力度在各工业部门中的差距较大,日资在外资投资的工业部门中占有垄断地位;3、大中城市与城镇的工业结构有一定的互补性,以资源生产为主的专业城镇体现了华北地区的矿山资源产业特征。这些特点决定了华北近代工业的空间分布。
        对金融史的讨论主要集中在关于近代中国的金融监管制度方面。有学者认为,对近代中国金融监管的研究是经济史学科中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至今尚没有比较成熟的研究成果。近代历史上对近代金融业的监管主要来自三个方面,即政府当局颁布的规章、行业内部的软硬约束和金融机构内部的自我约束。清末时期金融监管极不成熟,制度缺少,方法简单,监管目的是出于整理财政的需要而不是防范金融风险;北京政府时期逐步明确了防范金融风险的监管目标,监管体制经历了从双头监管向单一监管的变迁,政府监管能力极弱,法规不成熟,同业自律是监管的主要形式;南京政府时期金融法制建设加快,同业监管能力弱化,监管体制则经历了由单一监管到双头监管,再回归单一监管的演变过程。与会学者进一步提出,近代中国的金融监管制度是逐步吸收西方制度而建立的,在外资银行长期占据中国金融市场时期,金融监管与外资银行的关系如何?政府如何对外资银行进行监管?如何借鉴外资银行制度?这些问题都需要进行新的研讨。并且,除了对规章制度本身的研究外,还应当综合措施和效果来考察近代中国的金融监管。
        有关工商团体、行业组织的讨论,主要针对传统商帮建立的会馆公所与新式商人建立的行业团体之间的差异性,以及不同工商团体和商民运动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近年来中国经济史学者,主要集中在行规、同业公会、商会和商民运动等方面,从行业、地域、活动时间的区分上对研究对象进行归类,探讨其中的异同。今后将进一步扩大研究领域,如考察工商团体与现代执政党、与政治经济的关系等,从而将这方面的研究工作推向更深入的层面。
        有部分代表在研讨会上还对近代国民政府减租政策之由来、银行农贷业务和房地产业务的绩效、民间商人的地区性贸易活动、地区性物价指数编制等问题报告了各自的研究成果,也引起与会学者浓厚的兴趣。

(陆兴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