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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人运动研究会等举办“新就业形态下的劳动群体与工会工作”学术研讨会

发布日期:2020-12-18

    12月11日,上海市工人运动研究会和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等举办了“新就业形态下的劳动群体与工会工作”学术研讨会。上海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黄红出席研讨会并讲话,上海市总工会副主席周奇,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李冉出席会议并致辞。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李友钟主持本次研讨会。会议邀请了上海高校院所专家学者、工会实务研究者近60人开展研讨交流。

 

 

    在研讨发言中,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田思路、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严金强、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讲师邱婕、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粟瑜、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学博士研究生沈锦浩、上海市总工会劳动关系工作部部长周永宝、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主任陆敬波、上海外服(集团)工会主席归潇蕾、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讲师金世育分别作了题为《远程劳动的制度发展与法律适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关系新模式探讨——以华为合作共享型劳动关系模式为例》《补齐短板:“共享员工”模式的实践与规制》《网约劳动的“商化”及其法律规制》《互联网技术与网约工抗争的消解》《灵活就业群体权益维护与上海工会工作的思考应对》《刍议新就业形态中的劳动保障“法律短板”》《后疫情期多元化用工趋势与发展探索分析》《新就业形态下行业工会建设:上海样本》的发言。

 

    田思路提出政府要制定相关法律政策,积极促进远程工作的发展。发挥远程工作灵活性、自主性强的特点,通过劳资协商,订立书面协议,明确远程劳动者的劳动时间、休息休假、工资报酬、职业病与工伤认定、社会保险等法律适用,增强发生重大疫情、自然灾害等情况下的灵活应对能力,最大限度保护特殊时期劳资双方的合法利益。

 

    严金强认为建立在合作劳动基础上的华为企业劳动关系模式,以“强劳动弱资本”为特征,以合作劳动而非私人资本为中心开展生产组织和收益分配,在确保经济公平的同时,又不失经济效率。因此这种劳动关系模式兼具有合作性和共享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关系新模式的重要实现形式。

 

    陆敬波指出新就业形态中劳动者法律保障问题突出,与传统就业相比,其最突出的特点和最大的优势就是“灵活多样”,主要通过“劳动关系灵活化”与“去劳动关系化”两种途径实现。新就业形态去除了劳动关系的“强从属”,但并未代之以“无从属”,而是代之以“弱从属”。

 

    金世育提出行业工会功能受限的原因在于其组织架构与新就业形态的不契合。联合制、代表制的组织原则在新就业形态下需要深度研究与运用。

 

    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肖巍、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全兴分别对发言予以集中点评。

 

    黄红在总结中对本次学术研讨会取得的成果予以高度肯定,指出一要高度重视、持续关注对新就业形态劳动群体与工会工作相关问题的研究,秉承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为破解问题出研究成果、出破解之策、出政策思路;二要继续发挥好马克思主义工运理论研究基地的辐射引领作用,从进一步优化研究基地合作共建机制、进一步整合工会内外研究资源等方面着手,不断增强工会研究的社会参与度与学术影响力;三要知行结合,切实加强理论研究的成果转化、成果运用工作,做到多出人才、多出成果。

 

    会上还举行了2020年“马克思主义工运理论研究基地优秀工运理论研究成果”颁奖仪式。

 

 

 

供稿 ▏社联学会处       编辑 ▏许峥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