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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学会联合举办“当前教育领域信用热点问题的多学科探讨”跨学科研讨会

发布日期:2018-11-07

    10月26日,上海市信用研究会、市伦理学会、市法治研究会联合举办“当前教育领域信用热点问题的多学科探讨”跨学科研讨会在上海市社联成功举行。此次跨学会论坛是上海市社联第十二届(2018)“学会学术活动月”项目之一。

    市社联学会管理处处长王克梅和市教委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李进付分别致辞。上海市信用研究会会长、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信用管理专业洪玫教授,上海市伦理学会会长、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陆晓禾研究员和上海市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白冬教授分别主持了研讨会。来自国内信用、伦理、社会学和法学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从伦理信用、道德信用、法治信用和经济信用等不同视角跨学科研讨当前我国教育领域的信用热点问题。

    一、“2018年我国教育领域信用热点问题”发布

    洪玫指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各界己越来越意识到信用问题的重要。教育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也在持续不断地推进。近年来,教育部门在教师和学生中加大诚信建设力度,严厉打击教学、学术领域里的不诚信行为,尤其是2018年教育部又针对教育系统不诚信的行为“重拳出击”,把教育机构信用制度建设、教师师德师风和学生诚信教育作为教育领域信用建设的重点,来规范办学行为。目的就是为了优化教育环境,加强教育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她宣布了上海市信用研究会梳理的“2018年我国教育领域十大信用热点问题”,与参会的主管单位领导和专家学者一起分享并展开研讨。

    1、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将建教师个人信用记录

    2018年1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近期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意见》提出,强化师德考评,体现奖优罚劣,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着力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

    2、教育部等四部门重拳治理校外培训机构 将建黑白名单

    2018年2月13日,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将分三个阶段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排查摸底,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并将建立“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建立“黑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3、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全力打造“诚信高考”

    加强考生教育,确保“诚信高考”。2018年教育部会同最高检、公安部汇编了《依法打击涉考犯罪维护正常高考秩序典型案例》。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考前开展“诚信高考”教育活动,对《刑法》(修正案九)和新修订《教育法》中涉考违法处罚条款进行重点宣传,让考生知晓考试舞弊所要承担的严重后果,积极营造“诚信守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的良好氛围。各地教育部门还将公布高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规定高考提供虚假信息或3年内暂停参加考试。

    4、全面推进资助育人和诚信教育

    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8年学生资助工作要点提出要构建资助育人质量提升体系,强化资助育人理念,促进各地各校把资助育人与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教学科研活动有机结合,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抓好励志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召开资助育人经验交流会,推广资助育人典型经验。

    5、教育部要求坚决打击自主招生作假

    为进一步净化高校考试招生环境,维护教育公平,2018年3月教育部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坚决打击和防范自主招生作假。针对有中介机构打着包通过、考前辅导、提供所谓专利论文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和敛财、干扰正常高校自主招生秩序现象,教育部要求,高校进一步严格自主招生资格审查和考核工作,提出严格报名条件、严格材料审查、严格学校考核、严格监督制约、严格惩处造假等“五严格”要求。

    6、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制度化建设

    2018年3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强调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要坚持预防和惩治并举,坚持自律和监督并重,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制度化,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营造诚实守信、追求真理、崇尚创新、鼓励探索、勇攀高峰的良好科研氛围。

    7、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公示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失信行为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适应留学工作发展的新形势,维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严肃性,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褒扬诚信,惩戒失信,2018年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发布了“关于公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失信行为的公告”。在中国留学网开设专栏,对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过程中查处的失信行为进行公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日前公示了300余学历认证失信行为。公示内容包括所涉及申请人姓名,认证结果编号和具体失信行为。其中部分学生同时涉及学士和硕士学位证书均为虚假材料。

    8、十三部门积极推进民办教育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18年6月5日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民办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要求,积极推进民办教育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制定相应的红黑名单认定与监管实施意见,明确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加快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防止民办学校以非营利之名行营利之实。

    9、教育部:严厉打击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管理,加强学术诚信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印发《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导教师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学生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教育,加强对学位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并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确保原创性。

    10、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公布 严重作弊者终身禁考

    9月13日,司法部公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实施组织作弊、非法获取试题、替考等严重作弊行为的,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终身不得再次报考。

    二、主旨发言围绕着议题的核心精彩纷呈

    上海市伦理学会教育伦理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伦理学会教育伦理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师范大学王正平教授围绕“教师诚信面临的道德挑战与治理”,主要观点是:诚信是教师必须恪守的道德底线。教师是否讲诚信,会对青少年道德品德形成产生直接影响。目前,我国教师诚信品德总体良好,但近年来正面临着社会心态影响下的某些教育目标急功近利、学校教育管理中的形式主义、少数教师趋利行为的道德挑战。当前应当从社会教育舆论心态理性化、政府教育目标与政策科学化、学校管理规范措施人性化、个人道德品德自律化来推进教师诚信建设,起到道德引领和行为示范作用。

    上海市信用研究会理事、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熊琼教授针对学生失信问题,建立学生诚信档案则日益重要。从“被遗忘权”视角探讨学生信用修复机制,建议完善不良信息有效期制度,期间长短根据失信行为类型和程度予以划分;构建不良信息有效期缩短和失信记录消除制度,允许和鼓励学生参加支教、帮扶、志愿者等活动,促进其信用修复;完善学生诚信档案评价和救济制度,搭建和完善电子管理评价系统来克服传统纸质记录模式,在制度和实际操作层面完善学生失信申诉救济制度。

    上海市信用研究会理事、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百人计划”研究员、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黄韬认为,一段时间以来,我国教育领域的信用缺失问题成为了公众关注的话题,为此在2018年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以遏制师德失范、学术不端、论文造假、招生腐败、伪造学历等失信行为。一方面,我们要看到这种带有强制性色彩的政府行为可能成为净化教育土壤的有效措施,但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意识到教育领域信用体系的长期完善还有赖于多方位制度规则的支撑。

    上海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处汪亮围绕“推进考生诚信建设,建立失信惩戒机制”阐明,加强法律职业资格考生诚信建设,既需要发挥诚信参考宣传教育的引领作用,也需要建立违纪行为的失信惩戒机制。发挥惩戒的教育警示作用。通过考生诚信记录建设,建立严重违纪失信行为的信息共享、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使“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处处受限”,从而营造“讲规矩,守纪律,重诚信”的考试氛围。

    虹口区党史办公室主任王佩军围绕“教育信用对社会信用建设的价值和意义”谈到,要建立起一整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信用理论体系。遵循教育规律,精心构建教育信用理论体系,做到与时俱进、理论创新。教育诚信建设是社会诚信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重要环节,需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对此给予高度重视和积极实践。

    三、专题发言从各自学科角度针对性强

    上海市教委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陆海佳认为,在教育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方面,以法规和制度为保障,将制度建设与诚信教育结合起来,发挥制度的最大效用,以法治“信”。同时,在教育系统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是规范办学行为、净化学术风气,维护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环境的迫切需要。

    上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钱海梅、上海海事大学经管学院副教授袁象、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经管学院副教授赵迎东分别从“文凭造假”、“高校教师考核”、“培训机构的信用制度建设”等方面围绕“2018年我国教育领域信用热点问题”从信用的视角提出在高校信用方面,主要指推进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和加强诚信教育;在教师信用方面,诚信建设将和师德建设结合起来,建立与师德师风考核评价相结合的教师信用评价机制;在学生信用上,针对考试舞弊、学术造假、不履行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伪造就业材料等不诚信行为开展教育。

    上海海关学院思政部教授杨寄荣、上海大学社会科学部副教授张亚月、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姚晓娜、华东师范大学副教授叶方兴围绕““2018年我国教育领域信用热点问题”,针对我国教育领域信用问题,从道德、伦理的视角阐述了不论是高校(教育机构)、教师还是学生不仅要有高度的“道德耻感”和“行为准则”,而且要有刚性的制度约束,对于不诚信行为达到了全民的“零容忍”,并形成了一种社会文化和行为习惯。

    辅熙公共管理咨询公司办公室主任范政强、上海纽迈律师事务所律师方正宇围绕““2018年我国教育领域信用热点问题”,针对我国教育领域信用问题,从法律的视角阐述了教育诚信体系通过法律的强制力打造有着法理和现实的基础。依法治“信”,前提必须有法,治理诚信缺失现象,一定要立法先行,这样才能保证社会诚信的管理有章可循。同时还要加大执法力度和对教育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

    四、专家点评重点突出言简意赅

    上海市信用研究会副会长、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管理学院刘海龙教授认为,跨学会研讨当前教育领域存在的热点问题有重要的现实与理论意义,与会人员就社会环境、法制建设、伦理道德和治理方法进行了热烈讨论。主要有四点:一是跨学会研讨教育诚信问题是必要的。二是教育先行,法制建设和伦理道德跟进,惩戒不是目的,是必要的手段。三是深入分析问题的根源,标本兼治,防患于未然。四是治病救人,对症下药,找到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上海市信用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院长茆训诚教授认为,教育领域信用的主流是正向的,但是人们对大学的预期神圣,所以,大学出现学术不断等失信行为就会引起社会的震动。大学信用治理应该从三个方面加强。一是提高政府职能部门的制度性执行效率。二是大学治理结果评价的修正。三是大学诚信教育模式的反思。大学是象牙塔,所以大学的信用建设对中国的改革发展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是现阶段迫切需要重视的问题。

    上海市信用研究会会长、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信用管理专业教授洪玫总结指出,近年来,学术界和实务界关于教育领域信用问题的研究工作不断深入,为了进一步凝聚共识,分享研究方法和研究心得,三个学会不同学科的专家学者通过跨学会论坛把教育领域的信用问题与道德伦理、法治教育和经济相结合,分别从学校(机构)、教师和学生三个不同主体就信用治理方法和手段分专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理论研讨,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我国教育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和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