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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举办“大资管背景下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青年沙龙

发布日期:2018-06-29

    6月21日,由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主办,华东政法大学协办的青年沙龙“大资管背景下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在市社联七楼咖啡厅举行。金法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吴弘教授、学术委员会主任李克渊、副主任许慧诚、刘晓明,老会长倪维尧以及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长江产业基金会等院校的青年学者、专家,金融界实务工作部门代表30余人出席会议。沙龙由青年工作委员会成员,上海黄金交易所投资者教育部总经理刘明明主持。

    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王洋介绍了“大资管的监管协调”课题及资管的“上位法”问题及其监管协调与统一:穿透式监管的运用,提出了对监管的协调两个进路。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倪受彬教授、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季奎明副教授分别对该课题提出的“资管需要区分信托与代理的概念”;“穿透式监管”向下穿透核查底层资产,向上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委托关系与信托关系最大的本质差异在于委托人的权限不同”;“穿透监管算是中国首创的一种说法,与功能监管是并行”的观点,进行了点评。

    沙龙参与者对该课题提出的论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互动交流。各位青年学者结合亲身经历或案例,论证要遵守金融市场监管的底线,同时也要对传统银行信贷有所思考。对金融机构的改革要注重监管的协调性,协调性主要体现在组织架构和行政领域两方面;打破刚兑重点在于募集合规性与合同的有效性两个方面;应注重风险提示、信息披露和信义义务。

    吴弘在总结中指出,沙龙讨论的问题非常重要,如:基础的法律关系,目前由于监管分割,导致受托不信托,管理不代理;监管协调的必要性,协调核心变为人民银行,注重监管规则的统一协调,注重监管新规的过渡性;穿透的重点在于信息透明;刚兑要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确实存在问题,需要监管新规来规范。他希望学者们在这些方面能够作进一步深入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有效的参考价值。

    学术委员会主任李克渊强调青年课题要与基层单位跨界联合研究,在课题的选取上要找到平衡点,对于刚兑问题有的必须刚兑有的不用刚兑。金融+互联网导致存款也有风险,但创新也要延续下去,共享单车的规制的整治办法之一便是让公共交通明确起点终点,同时这也起到了整治交通,改善社会环境的作用。从共享单车一例来思考金融市场监管,同样具有启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