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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2010-2011)评奖活动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2-03-01

        为了鼓励和推进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学习、研究和宣传,不断赋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鲜明的实践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为了鼓励哲学社会科学的前瞻性、创新性、科学性研究,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鼓励哲学社会科学界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发挥思想库、智囊团作用,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促进本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上海市邓小平理论研究基金理事会、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决定,开展上海市第九届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上海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现根据《评奖条例》,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大力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大力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紧密联系我国和上海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发展规律,促进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更好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服务,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进一步推动本市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和发展。
        二、评奖基本标准
        获奖成果必须体现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在理论研究上有创新,在学术研究上有创见,在学科建设上有建树,在现实生活中有意义,在指导实践中有价值。
        三、奖项设置
        (一)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奖(60项)
        一等奖:著作类、论文类、音像制品类共5项;
        二等奖:著作类、论文类、音像制品类共25项;
        三等奖:著作类、论文类、音像制品类共30项。
        (二)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84项)
        特等奖:著作类、论文类、音像制品类共4项;
        一等奖:著作类、论文类、音像制品类共40项;
        二等奖:著作类、论文类、音像制品类共100项;
        三等奖:著作类、论文类、音像制品类共140项。
        在各等次获奖成果中,著作类、论文类、音像制品类各占适当比例。
        (三)内部探讨优秀成果奖:(40项 )
        (四)网络理论宣传优秀成果奖:(15项)
        (五)学术贡献奖:(4项)
        四、申报办法
        为保证评奖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市评奖办公室负责受理各研究单位、社会团体管理部门汇总的申报,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各研究单位、社会团体管理部门受理本单位(系统)个人的申报。受理个人申报的单位需认真做好申报组织、资格审核、统计汇总等工作。评审工作由市评奖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
        1、关于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申报
        本市作者在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公开出版、发表或播放的研究成果和宣传作品,研究成果包括:著作(一般不含个人文集,多卷本著作原则上需出齐后整体申报)、工具书、古籍整理、理论普及读物、图集、年鉴(同一种年鉴只能参评一次)、论文、研究报告等,宣传作品包括:社论、评论、理论普及读物、音像制品、广播稿等。除已经申报过本市其他市级奖励的成果外,均可申请评奖。
        申报者应申报本人有代表性的优秀成果。申报者必须是成果作者;集体成果必须由第一主编、第一作者提出申报;如第一主编、第一作者因故不宜申报,则需出具书面委托证明,改由第二主编、第二作者申报。本次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与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同时进行,每个申报者在这两个奖项中的申报总数不超过两项,同一奖项须分布在不同类别内(著作、论文、音像制品)。同一作品不得重复申报。评奖成果分为著作、论文、音像制品三大类,其他形式的成果由申报者自行归入上述三类。
        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按照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研究6个研究领域进行申报,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中的26个学科进行申报。具体请参见《上海市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数据代码表》中的学科分类,由申报者自行选择确定。 
        本届评奖实行网上申报,网址为http://pj.sssa.org.cnhttp://www.sh-popss.gov.cn。申报者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①申报表,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一式二份(其中必须有一份是原件);②申报成果,一式二份(其中必须有一份是原件);③评审表,一式15份。以上材料由各归口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审核整理后统一报送市评奖办公室。报送的成果无论获奖与否,均不退回。
        2、关于网络理论宣传优秀成果的申报
        本市作者在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在正式注册登记备案的电子学术期刊或网站上首次发表(此后公开发表的同一成果不得重复申报),目前网上仍然保留并能查阅的理论成果,字数一般不少于3000字。
        本届评奖实行网上申报,网址为http://pj.sssa.org.cnhttp://www.sh-popss.gov.cn。申报者应到市评奖办公室网站下载并填写《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网络理论宣传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填写好的《申报表》经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从所发表网站直接下载完整网页的成果一式二份,由各归口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审核整理后统一报送市评奖办公室。
        3、关于内部探讨优秀成果的申报
        本市作者(由申报单位推荐)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央、本市及各委办局政府部门以及部分高等院校、党校、科研机构内刊上发表的内部交流文章、内参文章、内部报告、内部研讨材料、专报、会议发言等不适宜公开发表的思想成果,均可申请内部探讨优秀成果奖,凡获得过市级其他奖项的不在申报范围。
本届内部探讨优秀成果评奖实行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申报方式。市委办公厅、市委研究室、市纪委研究室、市人大研究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协研究室、市委组织部研究室、市委宣传部研究室、市委统战部研究室、市台办研究室、市高院研究室、市检察院研究室、市发改委研究室、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以及相关单位作为内部探讨优秀成果评奖授权推荐单位,受理各系统内部成果申报推荐工作。
        本届评奖实行网上申报,网址为http://pj.sssa.org.cnhttp://www.sh-popss.gov.cn。申报者应将填写好的《申报表》经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所申报的成果一式二份,由各归口单位统一报送市评奖办公室。申报后,不再办理改报手续。报送的成果不论获奖与否,均不退回。
        4、关于学术贡献奖的申报
        学术贡献奖采取各评奖申报单位提名、学术贡献奖专家推荐委员会提名和专家联名(3名本学科正高职称专家)推荐的申报方式。推荐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一般为个人成果。如是集体讨论提出的学术观点,作者不得超过3人。已去世者,不在被推荐之列。被推荐者应为本市作者,其学术贡献为建国以来(1949年10月1日起)公开发表、出版或播放的哲学社会科学类具有原创性、基础性和广泛影响,并被实践证明对学科建设、学术发展具有重大价值,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
        第一推荐专家负责在网上填妥《学术贡献奖推荐表》,网址为http://pj.sssa.or.cnhttp://www.sh-popss.gov.cn,填写完毕打印装订。《推荐表》经被推荐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所申报的成果一式二份(其中必须有一份是原件),由第一推荐专家送交提名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由学术贡献奖专家推荐委员会提名的,第一推荐专家在完成上述程序后,直接提交市评奖办公室。申报后不再办理改报手续。报送的成果不论获奖与否,均不退回。
        五、评审办法
        本次评奖(学术贡献奖除外)初审采用专家独立打分从高到低排序入围的评审方式,复审采用专家独立打分和学科评审组集体评议、无记名投票相结合的评审方式确定入选成果,由上海市邓小平理论研究基金理事会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终审批准。
        学术贡献奖评审工作由市评奖办公室组织学科专家评审组和复审专家评审组,通过两轮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入选成果的数额,由市评奖委员会终审批准。
        六、评奖工作的组织领导
        上海市邓小平理论研究基金理事会、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领导市评奖办公室和学科评审组,全面负责评奖工作。
        市评奖办公室具体负责评奖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地点在市社联。
        七、本次评奖工作的申报起止日期: 2012年3月5日——4月5日。
        八、本《办法》解释权归市评奖办公室。
 

上海市邓小平理论研究基金理事会审议通过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审议通过
2012年2月20日


        市评奖办公室地址:淮海中路622弄7号市社联办公楼303室
        邮编:200020   联 系 人:徐中振  俞厚未  黄士平
        传真:53068154  联系电话:53068154、53063517-3419、24022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