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科普及 > 东方讲坛 > 讲坛动态 > 媒体报道 > 正文

【新时代治国理政小常识与大道理】(36)丨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让监督更好为信任保驾护航

发布日期:2022-08-29

【编者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新时代,领导治国理政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他在不同场合的报告、演讲、文章、讲话、书信等中,形象巧妙地运用了大量社会生活的常理、哲理,及管理学、组织行为学、政治学、伦理学等的学理、真理,揭示了国家治理的道理、原理,在社会生活“小常识”与国家治理“大道理”之间建立起了联系。对这些小常识与大道理进行总结归纳、传播普及,是新时代学习新思想新理论、理解新实践新作为的题中之义。继全国两会关键词、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关键词、“四史”关键词、“百年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关键词等专栏后,2022年,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上海市政治学会与澎湃新闻共同开启“新时代治国理政小常识与大道理”关键词,和大家一起学习新思想新理论、理解新实践新作为。

 

        今天的关键词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为什么党的建设既要信任也要监督?

 

        对于一个组织而言,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管长远还要靠制度。列宁曾提醒:“把希望寄托于人的优秀品质上,这在政治上是不严肃的。”对广大党员干部的信任与关爱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但没有监督的信任难以长期维系。新时代以来,“打铁必须自身硬”成为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坚定决心、庄严承诺与自我革命实践。

 

        首先,信任是组织干事创业的动力。一个良好社会的基础是建立在信任基础之上,它是社会和谐发展、家庭和睦幸福的稳定剂和润滑剂。制度经济学认为,信任是降低交易成本、实现成功合作的必要条件。充分的信任能够使一个组织保持持续的活力,党组织给予充分的信任十分重要,能增强党员施展才能、团结带领群众干事创业的动力和底气。同时,群众信任也是领导干部干好工作的重要因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就已指出:“要让群众信任,决不仅仅靠权力,更主要的是靠你的人格魅力和工作能力,靠你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本领。”

 

        其次,监督是组织干事创业的保障。“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日益深入,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就暴露越充分。面临形形色色的外部诱惑与“被围猎”风险,没有监督的组织会很容易出问题。要防止“受监督就是组织不信任”“信任可以代替监督”等错误观念。对党员干部们要信任并不意味着就可以放手不管或放任自流,如果一味信任而疏于监督,掌握权力的人有可能成为脱缰野马而失去控制。党员干部越是位高权重,越要受到严格的管理和监督。用监督来设好“防火墙”、筑牢“防波堤”,确保各级领导干部想干事,也能干成事,更要不出事,监督为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提供“安全带”与“保险丝”。

 

        信任和监督相互依存切不可分割,不受约束和监督的权力终将产生腐败,没有监督的信任就等于放任。信任是用权的前提,监督是信任的保障,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监督是一种保护机制,也能更好地赋能与守护信任。近年来,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实践证明,领导干部只有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接受人民群众的检验,才能更好赢得组织和群众的信任。

 

        扎紧监督的制度笼子为信任保驾护航

 

        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好的制度离不开铁的执行。“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既是一种理念,而且也被作为重要原则深入融入中国共产党的监督制度体系。根据“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的要求,新时代以来中国共产党设计并塑造了一套以监督为中心的自我管理制度体系,将信任和监督的理念有机地结合起来。

 

        一是实现权力监督的一体化与制度化。党纪政纪之所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根本原因在于制度设计存在漏洞。监督要能真正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着力解决党内监督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明晰、制度不健全等问题。针对党内监督系统性、经常性、有效性不够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党委全面领导与自上而下的监督体系,夯实纪律检查机关的专责监督职责,党的工作部门实行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负责日常监督,党员进行民主监督。针对履行主体责任缺失问题,完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的监督机制,在监督过程中,不断查补监督的制度与机制方面的缺漏,通过实现权力与责任的制度化、规范化与程序化,让领导干部既能在充分授权中改革创新,也能在监督管理中干事创业。

 

        二是监督要全方位用功,也要重点发力。党内监督既是全方位的,也是全过程的。监督方面,惩治腐败没有“禁区”,严明纪律不留“特区”,聚焦“四风”扫清“盲区”,创新巡视的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形成强烈震慑。一方面,抓牢重点对象。将党内监督的重点聚焦在“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推进巡视和派驻监督的全覆盖。另一方面,抓好重点环节。要抓好事前和事中监督,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中关于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多过问”“多提醒”等机制、纪律检查机关的“把关机制”,将隐患消灭在萌芽。强化日常监督,既抓好“八小时之内”的工作监督,也要抓好“八小时之外”的生活作风,监督方面抓早抓小、抓常抓长,拧紧监督的“螺丝帽”。

 

        三是坚持刚性约束与制度激励相统一。信任是一种激励,信任给人以力量、给人以使命感和责任感,能弥补制度刚性的不足,能实现很好的激励效果。正所谓,上下同欲者胜。将严格监督与信任激励结合起来,有助于党内监督真正严起来、实起来、硬起来。一方面,党内监督必须要保证全体党员既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也能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在组织与组织之间、组织与党员之间、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之间、普通党员相互之间,塑造牢固的信任链条。另一方面,不辜负信任、不排斥监督应成为党员干部应有的心态与姿态,时刻将组织和群众对自己的信任当成责任,将赋予的权力当作考验,主动将自己置身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中,把监督作为祛病健身的营养剂,工作中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作者:丁长艳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副教授)

(来源:澎湃新闻 时间:2022年08月22日)

相关链接: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9560520

来源 ▏社联科普处、澎湃新闻       编辑 ▏何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