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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史”关键词】(71) “布拉格之春”是如何发生的?有什么启示?

发布日期:2020-11-03

【编者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这“四史”,是党员干部的一门必修课。继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首度开设“政治关键词”专栏、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到来之际二度推出“政治关键词”专栏后,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上海市政治学会与澎湃新闻继续开启“四史”关键词。

 

        今天刊发“四史”关键词第71篇,关键词是布拉格之春。


 

“布拉格之春”指的是什么?

 

        1968年春,捷克斯洛伐克在以杜布切克为首的捷共中央领导下,掀起了一场改革运动,其目的是要开创一条符合捷克斯洛伐克国情的“独特的社会主义道路”。这场改革运动受到捷克斯洛伐克人民群众普遍的支持,也受到国际舆论的广泛关注,被称作“布拉格之春”。

 

        但是,“布拉格之春”却被当时苏联领导层所不容,将这一改革看作是对“社会主义”的背叛,华约5国出兵入侵捷克斯洛伐克,用坦克粉碎了这场方兴未艾的改革。

 

“布拉格之春”改革的背景是什么?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捷克斯洛伐克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当时的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就明确提出:必须探索捷克斯洛伐克自己的“独特的社会主义道路”。

 

        “独特的社会主义道路”的提出是基于捷克斯洛伐克特殊的国情的。“二战”前,捷克斯洛伐克是欧洲十大工业国之一,经济比较发达,人民的教育文化水平较高,民主传统比较深厚,同西方资本主义大国有较密切的经济和文化联系。二战中,在反法西斯运动中形成了包括资产阶级在内的民族阵线,建立了民族阵线联合政府。

 

        然而,当冷战的阴影开始笼罩欧洲,在两大阵营对峙的格局中,捷克斯洛伐克“独特的社会主义道路”面临来自两个方面的压力:一方面,西方国家千方百计想复辟资本主义,他们挑唆捷克斯洛伐克民族阵线联合政府中资产阶级代表人物制造政府危机,企图将捷共排挤出内阁;另一方面,苏联也改变了战后初期允许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探索自己发展道路的宽容政策,迫使这些国家按照苏联的模式建设社会主义。

 

        苏联模式是在帝国主义包围的环境中形成的,并在苏联反法西斯的卫国战争中巩固起来,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确实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但是,二战结束后,历史条件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苏联模式应当顺应新的历史条件进行改革,否则必然要引起困难和问题。其突出问题是:经济上,片面发展重工业,轻工业和农业滞后,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引起人民群众不满;政治上,个人迷信、官僚主义以及肃反扩大化,更加剧了社会矛盾。

 

        1953年6月,捷克斯洛伐克的比尔森斯科达工厂5000工人上街游行,冲击市政机关,成为战后东欧国家出现的第一次骚乱。但问题仍长期得不到改善,到1967年,捷克斯洛伐克工农业总产值进一步下降,群众不满情绪增长。由于民族问题处理失当,捷克和斯洛伐克两大民族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加深。在西方和平演变政策挑动下,国内反社会主义势力也蠢蠢欲动。社会矛盾加剧了党内斗争,党内外要求捷共领导人诺沃提尼下台,要求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在这一背景下,1968年1月捷共中央全会选举杜布切克为中央第一书记,开始了捷克斯洛伐克的改革探索,即“布拉格之春”。

 

“布拉格之春”提出了哪些改革举措?

 

        关于“布拉格之春”,长期来在国际上有不同看法。通过对其改革纲领的分析,可以看出:“布拉格之春”是探索具有本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改革。“布拉格之春”的改革构想,集中体现在《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行动纲领》,以及杜布切克等人的讲话中。其主要内容包括:

 

        (1)改革党的领导体制。党的领导地位和作用不容怀疑,更不能动摇。同时,要改善党的领导,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如果不坚决贯彻党内民主原则,社会民主就得不到发扬。党的团结只能在党内广泛民主的基础上。

 

        (2)改革国家的政治体制。在保证全社会共同的基本利益的前提下,尊重各阶级、阶层和集团的不同利益,并允许他们通过合法的途径表达和维护自己的不同利益。民族阵线是社会各方面利益的政治体现。参加民族阵线的各政党和社会组织都参与制订国家政策。所有的政党从事政治活动都必须遵守民族阵线的共同纲领。民族阵线以及整个国家政治制度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

 

        (3)彻底改革旧的经济体制。要恢复社会主义市场的积极作用。要实行有计划的市场经济。在所有制方面必须抛弃国家所有制形式的教条主义概念,实行多层次的社会所有制,采用从国家大企业、人民企业、合作社直到个人小经营等一系列的形式。必须放弃粗放式工业化的道路,要进行科技革命,为此要发展科学、教育和文化,提出“社会主义与科学技术共存亡”。要更有效地参加国际分工,使捷克斯洛伐克的经济逐步向世界市场开放。

 

        (4)执行独立的对外政策。在“互相尊重、主权平等、国际主义团结”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同苏联和社会主义大家庭各国的关系,更积极地促进经互会和华沙条约组织的共同活动;对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将积极实行和平共处的政策”,要“实行更积极的欧洲政策,发展同所有国家和国际组织的互利关系和保障欧洲大陆的集体安全”,承认两个德国的存在。

 

        “布拉格之春”提出改革的纲领,就其广度和深度而言,是当时所有社会主义国家中最全面和最彻底的改革。它的实质是彻底摒弃了苏联模式,提出了一整套“彻底从捷克斯洛伐克条件出发”的社会主义模式。捷克斯洛伐克不仅要摆脱苏联模式的羁绊,也要在政治、经济,甚至军事上摆脱苏联的控制,维护自身的主权和独立。

 

“布拉格之春”的结局是什么?

 

        “布拉格之春”遇到的干扰,既有国内的,也有国外的;既有来自右的,也有来自“左”的。改革与反改革的斗争充满了“布拉格之春”的全过程。特别是,捷克斯洛伐克位于“欧洲的心脏”,处在历史和文化潮流的十字路口和两种制度的冲突点,改革显得更为艰难。

 

        国内的保守势力千方百计抵制改革;国内的反社会主义势力企图破坏改革;西方国家妄图利用改革,推行和平演变;苏共习惯于以“老子党”自居,对杜布切克等人要探索自己的发展道路不能容忍,最后决定用武力扼杀“布拉格之春”。

 

        1968年6月20日,由苏联发起,华沙条约国部队在捷克斯洛伐克境内进行军事演习。演习结束后,苏军并没有按约立即从捷境内撤出。7月14日,苏联、保加利亚、民主德国、匈牙利和波兰五国党政领导在华沙举行会议,在没有捷党政领导参加的情况下,专门讨论捷克斯洛伐克问题。会议公报称:“与会者特别注意到力图通过破坏活动来颠覆个别国家社会主义制度的帝国主义势力正在加紧活动。”会议通过了五党给捷共中央的联名信,信中说:五党过去和现在都无意干涉捷克斯洛伐克内政,无意破坏各党关系中互相尊重、独立平等的原则,但决“不能同意敌对势力”把捷“从社会主义道路上拉开”,这“威胁着整个社会主义体系的利益”,这“已经不仅仅是捷克斯洛伐克一国的事情了”。

 

        1968年8月20日晚11时,布拉格机场接到一架苏联民航客机信号:“机械事故,要求迫降”,未予拒绝。客机一降落,数十名苏军突击队员冲出机舱并迅速占领机场。6小时后,苏军控制了捷克全境。几十万捷军全部缴械,北约也没来得及作出任何反应。杜布切克并没有组织抵抗,在这次事件中有80名捷克人被杀,与匈牙利事件相比大大减少。苏军占领布拉格,逮捕杜布切克。1969年4月,胡萨克代替杜布切克成为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第一书记。

 

“布拉格之春”的启示是什么?

 

        尽管“布拉格之春”改革失败了,但仍然给我们留下重要启示: 第一,不改革,只能是死路一条。苏联等5个社会主义国家用武力扼杀了捷克斯洛伐克的改革,同时也扼杀了当时苏联和东欧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探索,窒息了社会主义的勃勃生机,为20年后的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播下了种子。当年,面对重重改革阻力,邓小平同志大声疾呼:“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从而成功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挽救了社会主义。

 

        第二,不顾本国实际,照搬别国模式是不行的。“布拉格之春”由于苏联的干预而失败,东欧国家战后40多年一直没有找到一条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普遍照搬了苏联模式。东欧剧变彻底抛弃了苏联模式,但在剧变后出现了从一个极端走到了另一个极端的倾向:东欧国家在抛弃苏联模式的同时,把40多年社会主义建设的合理因素也一起抛弃,盲目照搬西方国家的发展模式。历史表明,过去不顾本国国情,照搬苏联模式,最终失败;苏东剧变后,无视本国实际,照搬西方模式,照样要碰壁。

 

        第三,任何国家都不能把自己的发展模式强加于人。当今的世界是一个多样化的世界,各国人民有权选择自己的发展道路和模式,必须尊重各国人民的选择。当年苏联对东欧各国搞强权政治是不能容忍的;今天西方大国对别国搞强权政治也同样不能容忍。

 

        (作者:时青昊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副教授)

 

 

 

 

(来源:澎湃新闻 时间:2020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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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社联科普处、澎湃新闻       编辑 ▏何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