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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关键词·人大专委会|人大专门委员会是干什么的

发布日期:2019-03-12

 【编者按】2019年全国“两会”正式拉开帷幕,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列宁说,政治是科学,也是艺术。政治是理解现代国家的钥匙,也是深刻理解日常生活实践的知识和素养。澎湃新闻和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上海市政治学会联合推出“政治关键词”专栏,旨在通过解释新闻与生活中的政治关键词,普及政治学常识。


        为了使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各级人大能够经常性地开展工作,各级人大不仅设立常务委员会,作为它的常设机关,而且还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作为它的常设专门机构。人大专门委员会与常委会不同,专门委员会不具有权力机关的性质,而是在权力机关领导下担负某种专门任务的机构。按照隶属关系,各专门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只有在大会闭会期间,才受本级人大常委会领导。

 

人大专门委员会如何组成?

 

        依照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得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作为代表大会的常设专门机构。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组织不断完善。第六届全国人大设有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和华侨委员会;第七届全国人大增设了内务司法委员会,第八届增设了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第九届增设了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根据目前发展阶段国家治理的需要和体制改革的实际,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增设了社会建设委员会,并将法律委员会和内务司法委员会分别改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目前全国人大共设立了10个专门委员会。

 

        根据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组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实践中,地方人大设置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差异较大,比如省级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最多的有10个(贵州),最少的则只有2个(海南)。一般而言,地方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设置须适应各地方的实际情况,数量不是法律的刚性要求。

 

        各专门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其人选由大会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表决通过。在大会闭会期间,由委员长会议提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补充任命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委员会会议和委员会的工作,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工作。专门委员会成员如果因各种原因丧失代表资格,其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务相应终止。

 

人大专门委员会有哪些职权?

 

        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的规定,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议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议案、质询案和被认为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报告;向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和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对属于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其中,对部分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还有特别规定:一是民族委员会要审议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五个自治区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还可以对加强民族团结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二是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要统一审议法律案。三是财政经济委员会要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国家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审查,向主席团提出审查结果的报告。四是提请批准条约和协定的议案,交外事委员会审议,也可以同时交其他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由外事委员会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审核结果的报告。

 

        地方各专门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对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人大专门委员会与常委会的各工作委员会有什么区别?

 

        二者不可混淆!人大专门委员会属于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其人员由人代会确定;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则属于人大常委会内设工作机构,其人员由人大常委会任命。二者虽然都属于人大系统,除了上述机构性质和产生方式不同外,在成员构成、领导机关、工作方法、法律地位以及职权职责等方面也是不同的。

 

        一是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是从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选举产生的;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都是由人大常委会任命产生的,且组成人员不一定是本级人大代表,但都是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

 

        二是专门委员会实行集体行使职权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而工作委员会是一个工作机构,实行首长负责制。

 

        三是专门委员会的所有组成人员均是同级人大代表,甚至有相当部分组成人员还是同级人大常委会的委员。在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各专门委员会直接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大会闭会期间,专门委员会受本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而工作委员会隶属于本级人大常委会,完全受本级常委会的领导。在法律地位上,专门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也要高于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委党校教授 程竹汝)


(来源:澎湃新闻 时间: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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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社联科普处、澎湃新闻       编辑 ▏何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