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科普及 > 东方讲坛 > 讲坛动态 > 媒体报道 > 正文

冯筱才:近代上海商会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发布日期:2017-12-05

上海总商会旧址。  资料图片

 

■冯筱才

 

  1902年上海商业会议公所的成立,可以被视作上海历史变迁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亦象征着中国经济近代化翻开新的一页。由此开始,商会不仅成为政府和工商界的重要沟通平台,而且使工商业的行业自律以及各业之间的合作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自上海开始,全国各地纷纷成立商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了日益重要的作用。到民国初年,商会既是中国社会里重要的法人社团,同时也在中外交流中扮演着关键角色。

 

  与外国人谈判的需要
  催生了中国人自己的商会

 

  在重商主义氛围下,清政府到1900年之后开始认识到中外商约谈判的重要性。当时,外国政府在对华谈判时常与本国商会高度合作,而中国则缺乏此种官商沟通机制。因此,当1902年盛宣怀奉命来上海与外国人谈判时,首先想到的是赶紧成立中国人自己的商会。因为如果没有商会,政府对各个行业的状况缺乏了解,对外谈判中面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于国、于商均不利。于是,盛宣怀到上海不久,便大力劝导各业绅董迅速组织上海商业会议公所。这便是中国最早成立的近代商会。
  1903年,清政府派员对上海商业会议公所进行考察,肯定商会的价值,并打破前规成立商部。商部一成立,就将劝导各地成立商会列为首要之事。1904年,上海商业会议公所改名为上海商务总会,成为全国各地组建商会时的学习榜样。这种官商沟通的新平台随后几年迅速从上海扩展到全国,甚至连边陲之县城、基层工商集镇也开始出现商会组织。
  商会成立虽然有官方倡导的背景,但无论是经费筹措,还是内部管理,基本上是商人自治性质,政府立于监督地位。维持这些机构需要经费,因此类似于晚清大型企业创办时的“官督商办”,商会则采取“官倡商办”。对于政府来说,有了商会,官员与商人打交道变得更便利,交易成本也更节省。
  早期成立商会,显然还与经济民族主义有关。当时的报道曾反复强调国人在商战中要防止局势被洋商操纵在手,商人应该协力抵制。在这一问题上,官商的想法是一致的。第一届商业会议公所总理是严信厚,与盛宣怀非常熟悉。他曾经讲过,成立商业会议公所,就是要把商界的声音集中起来、沟通上下,让政府在对外谈判中知道商界的一些要求。因此,上海商会一开始主要是在对外商业谈判中为政府提供咨询意见。当然,后来商会承担的角色,不仅仅是对外,而且也包括对内。比如在很多事情上,当政府需要商界协助时,便会先想到商会。特别是在财政、税收、新兴产业倡导等方面都得到了商会的帮助,这也使得商会拥有其他普通社团无法比拟的地位。

 

  更大范围内共享资讯
  工商竞争合作也更加有序

 

  中国工商业的健康发展,始终与行业自律制度分不开。
  在传统时代,有悠久历史传统的工商业会馆或公所,是行业自律的关键机制。不过,传统工商业通常是按商帮组织起来的。在一些地方,为加强各行帮之间的合作,商人们也有可能创建集体商业组织。这种组织通常是以联盟性会馆形式建立起来的,如清代重庆曾有过的“八省会馆”。
  上海开埠前后,还存在各种按地域或行业组织起来的会馆、公所,但缺乏联合组织。而当上海超过苏州、宁波等商埠,成为中国东南最重要的商贸中心时,工商社团仍是比较松散的状态。因此,1902年上海商业会议公所的成立,使上海工商界进入一个新的时代,一个强调合作与共赢的时代。行业自律开始超越业界,并且有了更规范的要求。在此种背景下,上海工商业的发展势头更加迅猛。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合力在面临中外经济竞争时显得尤为关键。
  上海商业会议公所刚成立时,其实带有很浓的各行业会馆公所联盟性质。从会员名录中可以发现,代表各商业行帮的“合帮会员”在早期占很高比例,到后来代表新兴工商业、以工厂商号名义加入的“分帮会员”数量越来越多。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上海经济发展的大致脉络。
  正是由于工商业有新旧之分、大小之别,不同行业也可能存在利益交集,因此商会这种跨行业的整合性自律组织地位就日益重要。商会能够协调商界不同声音、不同利益,这对于上海的发展极为关键。上海成为中国第一通商口岸,与商会的这种协调整合力有密切关系。当然,商会的前后变化也颇大,但在行业自律方面扮演的角色是一贯的。
  由于商会的引导和监督作用,上海工商业的发展总体上是从中受益的。政府当然也可以监管,但有时成本太高。面对政府各种管制政策,无良经营者也总是会想出各种应对办法。因此,行业自身的内部约束和规范就极为重要。它不但可以减轻社会成本,而且对于秩序、创新也很有利。商会的存在,使得上海工商界能在更大的范围内共享资讯,竞争合作也更加有序化。
  近代商会的成立,也标志着行业自律的近代化。此前传统同业组织的自律行为,常常建立在行业惯习的基础上,一些规定未必符合工商界整体利益,抑或处罚过于严苛,与现代法制不合。上海总商会在1913年设立商事公断处,对争议各方以息讼和解为宗旨,减轻了司法行政压力。商会后来规定的商事仲裁条例,既有法律依据,而且其运用过程也更符合近代商人的一些诉求。
  正是由于商会在行业自律方面有独特的权威性,因此各届政府在起草颁布与工商界有关法律时,往往会与商会再三磋商。后者也往往能代表工商界向政府陈情,提供专业意见,使得法律制订更符合工商业界的整体利益。为规范商会事务,各届政府还先后颁布了几次商会法,不但保障了商会的地位,还使商会主导的行业自律活动有了更为完善的政策准绳。
  就上海商会来讲,其自身建设也越来越健全。到1916年,上海总商会议事厅落成。这幢漂亮的建筑后来成为重要的上海公共空间。1920年,上海总商会商品陈列所大楼建成。来自全国的物产商品有了一个布展陈列的地方,许多展览会也在此举行。同时,总商会亦开始办起自己的图书馆和杂志,创建为工商界举办的公益性商业学校,对青年职员或学徒进行文化教育与专业训练。
  此外,商会人事制度从一开始就有一定的民主色彩。例如,会长和重要职员的选举,从早期的投黑白子表决,到后来的选票制,都有章可循,程序较严格。上海商会会长的选举竞争往往非常激烈,这也表明相关程序有一定的公正性。商会运作的制度化,为商会获得广泛社会声誉进一步提供了保障。

 

  每当面临各种秩序危机
  都会出来斡旋解决减轻损害

 

  在近代上海民众眼里,上海商会无疑是有信誉的经济社会团体。这种认同,自然是与商会成立后的社会作为有紧密关系。
  就上海历史来看,上海总商会不仅是工商界的自律组织,而且是近代上海的重要社会枢纽。举例来讲,北京、天津、汉口等大城市在近代都曾发生过严重的兵变,这些骚乱对金融稳定和社会秩序破坏甚烈。不过,作为全国最重要的商业都市,上海并没有发生过此类严重兵变。个中原因很复杂,但商会的存在及其挽救秩序的积极行动,是上海转危为安的一个重要因素。
  大家对北洋军阀时期社会的混乱都有一定了解。其实,不同的地方,面临相似的军阀武装冲突或同样有派系军队驻扎过,其变化态势是各不相同的。有没有负责任的社团或代表出来承担与军人交涉的事务,所产生的后果迥异。这里面,各地的商会便扮演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团体角色。其中,上海总商会的地位尤为突出。
  上海曾经发生过几次战事,每次打仗市民都很焦虑。此时,人们可能具体面临三种危险:一是许多战争难民的出现。如果他们得不到救济,社会秩序就会出现问题。二是参战各方的逃兵,特别是失败者会出现更多的溃兵。这些武装人员如果涌到城里,无序行动,市面肯定会混乱不堪。三是租界问题。外国人一直想扩大租界边界,每次出现战争混乱,都可能导致外人越界行动,甚至将管辖权延展到华界。在这种情形下,中外人士共同认可的上海总商会,便成为协调各方的重要机构。同时,商会也随之发展成可以调配各种资源、保护社会秩序的有力机构。
  1924年的江浙战争便是一个显著例子。战争爆发前,经由上海总商会和其他重要商会的调停,苏浙两省本来签订了一个“和平条约”,使得战争延迟了一年爆发。战争开始后,总商会不仅承担难民救济责任,而且负责筹措大笔经费以安顿遣散溃兵,避免了严重的兵灾。六千名溃兵能迅速被安置到不同的收容所,收缴其枪械,并且紧急调运轮船北运人员,没有商会的支持显然是难以做到的。
  近代上海商会在秩序挽救方面的作为,当然不仅收容溃兵这一件事。每当上海面临各种秩序危机,商会都会出来斡旋解决、减轻损害。上海曾经出现过几次非常大的金融风潮,如1910年的橡胶股票风潮、1921年证券交易所疯狂投机热潮导致的信交风潮等。发生这么大的金融风潮之际,如果没有商会和钱业公会、银行公会这样的机构出面协调解决并承担责任,可能导致市面动荡。
  另外,上海是国际通商大埠,中外人士杂居一城,租界华界毗邻交错。上海商会总会成立之时,便面临调解俄国水手杀死宁波车夫的重大交涉事件。次年,更是发生了严重的大闹公堂案与抵制美货风潮。商会对这些事情的处理,都直接关乎社会秩序。之后,政治民族主义浪潮越来越激烈,商会始终处于风口浪尖。一方面,要肩负社会救济的责任;另一方面,工商界自然不希望秩序失宁、市面动荡。为此,上海总商会与上海各类工人组织需要加深合作。
  纵观20世纪上半叶的风云变幻,商会无疑是上海经济繁荣与城市发展的砥柱。它不仅在沟通政府与商界、行业自律、社会秩序责任承担等方面积极作为,而且在其他诸如制度创新、技术移植、社会教育,风俗改良等领域亦发挥作用。相信上海总商会的历史遗产,对于今天经济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都有借鉴意义。


  (作者为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本文根据东方讲坛·文化上海主题之“风从海上来——近代上海经济的崛起之路”系列演讲速记稿整理) 
 

 

(来源:解放日报 第12版 思想周刊/文史·广告 时间:2017年12月5日)

相关链接:http://newspaper.jfdaily.com/jfrb/html/2017-12/05/index_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