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8-05
各学会及民办社科研究机构:
上海市社联第十五届(2021)“学会学术活动月”系列活动将于今年10月20日-11月20日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学会学术活动月”系列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鼓励学术团体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上海改革开放创新发展、学科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等开展研究和研讨活动,为开创改革发展新局面,为构建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发挥学术团体的重要作用。通过举办“学会学术活动月”,构筑品牌化的学术交流平台,充分展现本市社科学术团体整体风采。
二、活动要求
上海市社联第十五届(2021)“学会学术活动月”系列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发挥自身优势,确定活动主题。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与理论内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性成就与经验、伟大建党精神的深刻内涵和时代价值、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与人类文明新形态、高质量发展与“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上海城市软实力、上海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学科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等议题开展学术活动。
2.活动的形式可以是学术年会、专题研讨会、学术论坛、跨学会研讨会、青年学者论坛等。(活动形式均须填报活动名称或主题)
3.活动主要出席对象为各学术团体会员,参与的专家学者要有一定代表性,活动要有一定的规模和覆盖面。
4.活动要坚持正确导向,注重主题鲜明,内容充实,注重学术规范,可以采取与相关高校、党校、科研机构、党政部门和媒体合办、联办等方式,尤其鼓励由若干个学术团体联合举办。
5.活动组织者要确保学术活动效果,及时整理和报道有关情况,充分发挥学术交流的影响和作用。
三、活动的申报、组织和相关安排
1.请各学术团体做好参与社联“学会学术活动月”系列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工作,按照上述“学会学术活动月”的要求,每个学术团体一般申报一场活动列入社联“学会学术活动月”系列。
2.请各学术团体于9月10日前,将拟列入社联“学会学术活动月”的项目情况向社联学会处申报(申报表附后),以便社联作出总体协调安排。市社联审核后将该项目是否列入社联“学会学术活动月”系列的信息及时反馈给相关学术团体。
3.经审核确定正式列入社联“学会学术活动月”系列的项目,由市社联统一在公开媒体向社会发布,统一制作宣传材料。
4.项目实施须注明“上海市社联2021年度学会学术活动月”,鼓励各学术团体通过各种媒介宣传项目成果,扩大知名度,提高影响力。各项目完成后,请主办方将综述、专家发言稿、照片及相关资料及时送交社联学会处。
5.本届“学会学术活动月”结束后,社联将根据各学术团体学术活动的规模、层次、质量、社会影响等情况,进行考核表彰,并对获奖团体给予适度合作经费支持。
6.本通知及申报表可登录社联网站(www.sssa.org.cn)“公告”栏下载。
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