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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社联第十一届“学会学术活动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28

各学会及民办社科研究机构:

    上海市社联第十一届(2017)“学会学术活动月”系列活动将于今年10月20日-11月20日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会学术活动月”系列活动宗旨

    “学会学术活动月”系列活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鼓励学术团体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组织开展专题研究和研讨活动,以及学科重要学术问题的研究交流。为开创上海改革发展新局面,为构建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发挥学术团体的重要作用。

    通过此项活动,展现社科学术团体整体风采,构筑品牌化的学术交流平台

    二、“学会学术活动月”系列活动要求

    上海市社联第十一届(2017)“学会学术活动月”系列活动定于2017年10月20日-11月20日期间举办,具体要求如下: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学术团体特点,就相关学科重大问题确定活动主题。

    2、活动的形式可以是学术年会、专题研讨会、学术论坛、跨学会研讨会、青年学者论坛等。(无论何种活动形式,均须填报活动名称或主题)

    3、活动主要出席对象为各学术团体会员,参与的专家学者要有一定代表性,活动要有一定的规模和覆盖面。

    4、活动要主题鲜明,内容充实,注重学术规范,可以采取与相关高校、党校、科研机构、党政部门和媒体合办、联办等方式,尤其鼓励由若干个学术团体联合举办。

    5、活动组织者要确保学术活动效果,及时整理和报道有关情况,充分发挥学术交流的影响和作用。

    三、活动的申报、组织和相关安排

    1、请各学术团体做好参与社联“学会学术活动月”系列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工作,按照上述“学会学术活动月”的要求,每个学术团体一般申报一场活动列入社联“学会学术活动月”系列。

    2、请各学术团体于9月10日前,将拟列入社联“学会学术活动月”的项目情况向社联学会处申报(申报表附后),以便社联作出总体协调安排。市社联审核后将该项目是否列入社联“学会学术活动月”系列的信息及时反馈给相关学术团体。

    3、经审核确定正式列入社联“学会学术活动月”系列的项目,由社联统一在公开媒体向社会发布,统一制作宣传材料。

    4、“学会学术活动月”各项目完成后,请主办方将综述、专家发言稿、照片及相关资料及时送交社联学会处。

    5、本届“学会学术活动月”结束后,社联将根据各学术团体学术活动的规模、层次、质量、社会影响等情况,进行考核表彰,并对获奖团体给予适度合作经费支持。

    6、本通知及申报表可登录社联网站(www.sssa.org.cn)“公告”栏下载。

 

 

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7年7月25日

附件:[“学会学术活动月” 系列活动项目申报表]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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